宋缨也是舍得,将整个篱笆前院都用青砖围上了一圈,院口移栽了几根竹子,看上去潇潇飒飒,很有意境,更重要的是,宋缨请村民们做活这几天,大方的让人激动。
他们这村环境好一些,条件不错的人家一个月也能吃个三五回肉,最差的,一年半载吃上一回,可在宋缨家做活这几天,顿顿有肉更又白面馍馍,待遇实在,没有人不竖起大拇指。
李家离宋缨的住处近,以前宋缨做粽子馅的时候,似乎都是藏着掖着的,那肉味儿隐约是有些,但不是特别浓重。
可那几天,院中摆灶,肉香飘远。
与宋缨相反,李家这几天的日子,真的是难过极了。
李进宝心里真的是恨死了宋缨。
他爹半死不活的躺在床上,当时的外伤虽然养过来了,但内伤却在的,又感染风寒,每日浑浑噩噩,晕乎乎的吃着汤汤水水。
家中的银子,都是他奶奶把持着的,但毕竟才分过家,所以奶奶也没有多少,最近心思没放在他身上,而他娘的私房钱都赔给宋缨了……
所以这一阵子,一片肉都没吃过!
宋缨呢?拿着他娘给的钱,吃香的喝辣的,他这心里怎么不气?
不过生气的同时,多少也有些意动。
宋缨……
和以前不一样了。
从京城回来的她,一开始只是个野丫头,寄人篱下,即便嫁人,宋家也给不了多少嫁妆。
而如今的她却是有个粽子方的,即便来年不赚钱了,可现在,手里的钱还是在的,一口气买了二十亩地啊!这可是大手笔了!
再说了,宋缨虽然是嫁人了,可实际上并没有夫家。
除了那个捡来的小孩子之外,与霍家有关系的人没有一个了。
也就是说,将来宋缨嫁人,谁也拦不住,而且她的东西……都能带走!
当然,前提是,宋缨不留给那小野种一丁点。
野种……
李进宝心事重重的想了好几天。
这一日,正好瞧见霍林一脸蔫巴的背着个奇怪的东西往回走,心中一愣,下意识的迎了上去,挡在了霍林的面前。
人参精须子都蔫了。
脑子里就剩下:人之初、性本善这几个字。
太难了!这三字经真的是太难了!
可听夫子说,考状元不止要看三字经,还有别的呢,摞起来的书都能将他埋了!
他可能要成为灵物历史上第一天因为背书被气死的小妖精……
“林哥儿?”头顶传来一道声音。
霍林皱着眉头看了过去:“你是谁呀?看着有点眼熟。”
“你可以叫我李叔叔。”李进宝厚着脸皮道。
虽然他只比宋缨大一点,但……宋缨是这小子的娘,那他自称是叔叔也没错的。
人参精一听,登时就不乐意了。
“你的年纪该叫我曾、曾、曾……曾曾祖、简称老祖宗才对!”人参精气哼哼的。
张嘴就让他叫叔叔?凭什么呀!
李进宝的笑容收了回去。
“你娘怎么教得你?瞧着也五六岁了,一丁点礼数都不懂。”李进宝眉头一皱,想了想,又舒缓几分,“不过没关系,以后你好好学就是了。”
“……”霍林撇了撇嘴。
他娘去哪了?快来啊,这人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