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全无,几秒后,身体静悄悄的浮在海面,血液慢慢在他周身扩散,而在不远处游嘎的鲨鱼,就好似闻到腥的猫,急速朝着血腥味而来,想来不用多久,金发小辫子肯定会被鲨鱼啃的连骨头都不剩。
听着耳边再次传来快艇爆炸的轰鸣,麦当奴本来见到海岸的心情也瞬间冷了下来,盯着天边已经亮起的一丝光亮,他是着急不已,因为那艘快艇已经距离他不远。
“你们留下来阻挡他。”麦当奴对着挺快的红衣劫匪吩咐一声,然后他跃下快艇,朝着海岸边游去。
毕竟现在快艇已经到了浅海区,快艇已经不能在过去,只能靠自己游泳。
麦当奴一边游泳个,一边回头瞧了一眼,只见留下来阻挡的人,不断被射杀,这让他吓的连魂都要飞出来,加大力气游的更加快。
“走!”麦当奴上了岸,看着留下来的人已经死亡,立马拉开车门,对着跟他一起游上岸的庞克喊了一声。
庞克不顾全身湿哒哒,坐进驾驶座,发动汽车,一踩油门瞬间冲了出去。
李曦杀光了红衣劫匪,把快艇一停,整个人跳了下去,朝着岸边游去,左手提着枪,右手一拉岸边的铁索,整个人一跃而上。
站在岸边,目睹麦当奴坐车离开,李曦想也不想,直接甩开脚步追去,以比博尔特还要快的速度,想要追上前面麦当奴的车子。
可惜这里是大马路,车子没有任何阻挡,开起来最起码有八十码,甚至一百码速度,跑了十多分钟,李曦只能看到车的尾灯,目中闪烁怒火,擦了下汗水,站在路边微微喘息了起来。
都到了这种时候,李曦绝对不能让麦当奴跑掉。
想要跑步追车子,这就算李曦跑的再快也没用,毕竟人力是不能和机器比较,他现在体力已经消耗很严重,在跑下去,他害怕会窒息而死。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引擎的轰鸣,李曦瞬间转过身,冲到马路中间,用枪指着开过来的汽车,然后朝着天空开了一枪。
砰!
疾驰的车子猛地停了下来,那急刹车声音有点刺耳,让李曦不由自主的皱了下眉头。
车门打开,一名穿的很花俏,头上缠着红色头巾,黄肤色的女人从车子里下来,下车后,只见她着急的说道:“有枪了不起。”
靠!
李曦脸色一黑,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莽的女人,居然不怕枪,难道马来西亚的人都司空见惯了吗?
可问题是,马来西亚对枪械管理可是非常严格,这女人有点不正常。
但李曦现在可不管那么多,说道:“你好,我是警察,现在你的车子被征用了。”
“什么!”杨建华一怔,盯着李曦看了看到:“警察?你唬我,吉隆坡什么时候有华人警察了。”
李曦也不回答,直接上了车,杨建华见此上了副驾驶座,着急道:“我不管你是不是警察,现在我有重用事情要做,你赶紧给我下车”。
发动引擎,李曦行动代表了他的回答,直接风驰电逝的朝着麦当奴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