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陆粥粥的眼光来看的话。
也难怪王静怡会喜欢上这个少年,如果在现代,这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爱豆啊。
陆粥粥没有像原主一样,看见易就凑上去自讨没趣,她直接越过他,走到了小溪边。
易在看到陆粥粥的时候,下意识的就想要躲避开,却发现她并没有和往常一样凑上来,有些疑惑的同时,更多的是松了一口气。
陆粥粥才不管易到底是什么个心思,因为有原主的记忆在,她很快就把兔子剥皮完,从来没有发现自己这么熟练过的陆粥粥觉得,原始人还是有原始人的好处的,至少在这剥皮处理肉的手法上,她自愧不如。
把内脏清理完毕,兔毛是被她整个撕下来的,到时候可以做一个围脖,或者一双手套都没问题。
想到这里,她心情有点不错,慢慢的回到了“家”,暂且把这两个棚子当成家吧。
在水边的时候,陆粥粥就看清楚了原主的长相,真的不太好看,很瘦,胸前没有二两肉,鼻子有点塌,皮肤很黑,脸上有些小雀斑,皮肤也很粗糙,头发像是枯草一样,有些还打结了。
身上穿着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毛,有点类似于豹子之类的。
虽然也不知道原始人的眼光到底和以后有没有什么不同,但应该都是大同小异的,和原主比起来,王静怡在现代顶多是那种小家碧玉的样子。
但是在这里,在这个原始的部落,蛮荒时代,可以算得上女神了。
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原主的两个弟弟已经回来了,他们一个叫月,一个叫辉,长的都不怎么好看,和原主一样。
在这里,除了父母,不管是兄弟姐妹还是什么,都是叫名字。
他们一看到陆粥粥回来了,都凑了过来,虽然只有10岁,但是他们已经只比原主矮一个头而已,原主陆陆的身高大概有165的样子。
“陆陆,你出去狩猎了吗?”
“是啊,陆陆,哪里来的兔子?”
他们一过来就叽里呱啦的问了很多,陆粥粥都一一的解答了。
在听到是过去照顾王静怡的时候,月和辉都一脸的不高兴,“你还去干什么!易那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就是,我们不要亚的兔子,我们不去!”
在当初易的父母死了之后,因为原主的父看中了他,而且当时他还很小,所以时不时的都会接济他,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根本不知道感恩。
想到这里陆粥粥只想说一句,呸!渣男!
“没事,我不喜欢易了,以后别在我面前再提他。”
她说着,摸了摸月和辉的头,“我们做饭吧!”
说着,她就动手起来,把兔肉用石刀切成块,又拿罐子装了起来,对月和辉说道,“我去借火种,你们把兔毛洗干净,晒干后好好收起来。”
当时她只想着做饭,兔毛只是随便清理了一下血迹,兔毛里面的灰尘和污垢根本就没清洗干净。
“我们知道了!”
月和辉说着,接过兔毛就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