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歌曲的曲谱写出来之后,赵煜拨通了郑旭的电话。
“词曲我搞定了。”赵煜说道,“郑哥,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们去合一下看看合不合适。”
“这么快?”郑旭此时才刚刚回到酒店,看了看表,居然才过了三个小时不到。
这个队友的原创能力,貌似比想象中还要厉害。
见电话那头沉默些许,赵煜尴尬地笑了笑:“这只是一早就有的灵感而已,不用太惊讶。”
“好吧,”过了一会儿,郑旭回话,“那吃完晚饭之后,我们就去排练室,顺便看看马可老师还在不在,叫他帮忙编曲。”
“没问题。”赵煜笑道,“不过这次,我觉得用现场乐队会更有气氛一些。”
“现场乐队?”
“嗯,”赵煜的声音听起来颇有自信,“我写的歌,应该算是一首摇滚吧。”
“摇滚啊?”郑旭眼睛亮了亮,“那就跟你之前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这是好事。”
当然是好事。曲风改变,意味着他们在舞台上的机会也会更多。
被冠以单一风格的歌手或是制作人,除非特别优秀,不然很难走远。
“煜哥,我吃完饭先去练练声,你可以晚点再过来。”
郑旭和周谦不一样,周谦算是一个天赋型的选手,赵煜跟他排练的时间并不算多,他就差不多完全掌握了歌曲。
郑旭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工作狂。大概是因为声音比较普通的缘故,想要完全将一首歌曲唱出自己的风格,所要花费的时间会比周谦要多得多。
而赵煜作为歌曲版权的实际拥有者,唱这首歌的技能已经被系统点满,就像天生刻在骨子里一样。
“行,六点半之后吧,到时候我打你电话。”
赵煜早就知道跟郑旭的合作不会那么顺利,所以他也给了自己新队友充足的排练时间。
晚上。
赵煜和郑旭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
再把编曲的工作交给马可之后,两个人一直练到了晚上十二点这才收工。
不过,练的对象大多是郑旭,赵煜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作为划水一般的存在。
“休息一下吧。”结束一天的练习,赵煜给郑旭递过去一瓶水。
郑旭苦笑着接过矿泉水瓶:“煜哥,你对这首歌的掌握程度比我强得多,我不多练习练习,恐怕会拖你后腿。”
赵煜笑了笑:“不碍事。旭哥,有我和你在,再加上优秀的歌曲,我们一定不会输的。”
“但愿吧。”郑旭点点头。
来到半个月,赵煜早已熟悉这个这个相互称为“哥”的节目。
除了少数几个骄傲如顶的人之外,其余的大部分人都是非常谦逊的。
连赵煜这个年仅22岁的“小弟弟”,都有一堆而立之年的“大哥哥”们叫他煜哥,要是赵煜谦让他还跟你较真。
这气氛,实在是太舒服了。
至少在明面上没有什么勾心斗角,想要得到首席的位置,都需要通过大家都心服口服的方式获得。
一排练起来,时间就如流水一般过去。很快,赵煜又迎来了第三次的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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