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胸膛,“先用这些暖暖身子,杀敌之时,咱们痛饮匈奴血,洗尽身上伤!”
“喏!”汉子们双眼赤红,抱拳嘶吼。
风雪之中,沉寂的营地骤然响起惊雷一样的战鼓。
绽放中的大明边军,盎然在风雪之中列阵,任凭风雪吹打他们满是风霜的脸颊。
三通鼓之后,数万人马集结完毕,人无声,战马喷着热气,鬃毛上的风雪,随着战马的步伐纷纷掉落。
朱棣的燕王大旗在风雪之中,剌剌作响,阴风飘扬。
没有华丽的皮裘,也没有闪亮的金甲。燕王朱棣就穿着一身挂满冰碴子的普通战甲,在军营之中龙行虎步的走着。
燕王所到之处,都是大明燕藩北地边军士卒们,狂热崇敬的目光。
朱棣站在大军之前,单手扶刀,一手攥着马鞭。
“酒喝了没有?”
回应朱棣的是,让漫天风雪都震颤的吼声,“喝了!”
“肉吃了没有?”
“吃了!”士卒们继续嘶吼。
“冷不冷!”朱棣大喊。
“不冷!”将士们大吼。
吼声中,数万人喷出的热气,让飘落的雪花还未触地,就变成了水。
“扯他娘的蛋!”朱棣笑道,“老子鸟都他娘的冻缩了,平日三尺长,现在指甲盖那么大,你们居然不冷?”
“哈哈哈!”数万人,发出会心的大笑。
朱棣在笑声中,豁然抿紧嘴角,“冷了,就得活动活动!跟着老子,去干杀人的活去!”
数万虎贲齐声呐喊,“大明!大明!”
朱棣转身,翻身上马,一股风吹过,让他的披风高高飘起。
风雨中,朱棣没有豪言壮语,“杀完了人,再回来喝酒吃肉!出发!”
于是,漫天的暴雪中多了一道洪流。那是带着铁盔穿着棉甲,或者是鸳鸯战袄的大明士卒。
漫天的风雪能遮住他们的眼,却遮不住他们的心。
北地能冻死人的寒,能冻坏他们的身体,却丝毫不能浇弱他们心头的炙热。
让他们心头炙热的源头,是风雨之中,大军队伍最前,那杆飘扬的燕王大旗。让他们无所畏惧的精神根源,是大军队伍最前,那个在战马上,挺拔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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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探马报信的速度越来越快,代表着敌人的营地越来越近。
“报!”一骑士在风雪之中纵马而来,“千岁,兄弟们摸到了敌人眼皮子底下,那些杂碎,他娘的还在毡包里睡大觉!”
“谁愿为先锋!”朱棣回头大喝。
“末将愿往!”数位虎将同时出马,一脸坚决。
“丘福,带一千骑兵从左边冲。朱能,带一千甲骑从右。其他人,跟在本王身后,中军掩杀。望各将效死,为大明,为本王除此北元余孽!”
“喏!”命令下达,各将带着亲兵,返回本队。
“爹!”朱高煦的小脸,在风雪之中通红,大吼,“我去跟着丘叔,我大了,能杀人了!”
“好小子,是咱朱家的种!”朱棣大笑,看着儿子,“上阵父子兵,今日咱爷俩一块杀敌,去吧!”
“是!”朱高煦兴奋的眼冒精光,带着亲兵就要奔走。
“等会!”朱棣再次看着儿子,特意说道,“记得,先用软布把刀把子暖一下再抽刀,不然,容易把手上的皮撕掉!”
“嗯!”朱高煦点头,“爹,我去了!”
朱棣点头,看着儿子打马走远。
此时,行进的大军在将领们的组织下,变成了攻击的阵型。
朱棣拉下铁盔的面甲,在爱马的脖子上摸摸,无声向前。
渐渐的,敌人的营地轮廓露了出来。
朱棣缓缓抽出,冷冽的长刀。
顿时,风雪之中,一道耀眼的光芒出现。
可是就在万人等待之时,那把刀却没落下。
战马上的朱棣,扭头看着南边的方向。
“这时候,你刚起来?还是在和老爷子吃早饭?”
“你于深宫之中享受温柔乡,哪知边塞男儿已长刀在手!哼哼,大侄子,且看是你书本上的东西厉害,还是你四叔手中的刀枪锋利!”
心里默念两声,朱棣于风雪之中大吼。
“儿郎们,杀虏啊!”
长刀轰然劈下,斩碎风雪。
战马疾驰,朱棣长刀向前,犹如狼群的头狼一般,冲向敌人的营地。
他的身后,是数万大明虎狼。
雪更大了。
但是,白色的雪中,带上了殷红的血。
“杀!”
“大明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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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小说的风格是这样的,想要让小说变成电影,务必让每个人物都饱满。
所以,不是我水,我已经很竭力的让情节瘦身了。我爱你们,请你们也爱我,用力的,啊啊啊!
我去吃个午饭,回来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