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来年,他们陆家又该添丁了。
京城这边热闹非凡,一群熟人闹到半夜才散去,好不欢乐。
苦了沈知初,跟男朋友回到三千公里的边疆,极度严寒。
哪怕屋里有炕,暖意融融,沈知初还是过不惯。
一出去鼻子耳朵都要冻掉,里里外外的几十层,太过于麻烦。
一开始,这里的雪景还是很吸引她,骆辰的父母也很热情。
才待了半天不到,她就受不了了。
各种习惯不适应。
他们吃饭,根本不用餐具,直接上手抓,很是粗俗。
正常的说话震耳欲聋,沈知初实在是难以接受。
尤其是骆辰的父亲,大男子主义,家里的任何事女眷必须听从。
骆辰的母亲和妹妹在家没有话语权,包括他的弟弟。
只有在外工作的骆辰,能稍微劝得住骆父。
他们都是粗人,平常和牛马羊打交道,也没外出见世面。
和沈知初谈话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来了几天,沈知初人瘦了一大圈,吃饭就是折磨。
今晚除夕,他们家包的全是羊肉饺子,亲戚邻居全都集聚在他家,一屋子人,沈知初一个也不认识,都像是瞧新鲜一样的盯着沈知初,让她好不自在。
而沈知初根本接受不了羊肉那味儿,吃一口就吐了。
沈知初在这儿,就连呼吸都是痛苦的。
她跑出去吐,可惹恼了在座的亲戚。
骆辰心焦不易,要跟着出去看。
他被骆父的兄弟,也就是骆辰的二叔一把拽住。
“你干什么去!”
他二叔性子急,也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在家更是横行霸道。
女眷不可能有话语权!
“那是我女朋友,二叔,她不太适应这边的环境,我要出去看看。”
“哼!这点苦都受不了,怎么做我们骆家的儿媳妇,我一看这女娃就不怎么样,娇滴滴的,跟深闺大小姐似的,以后来了这儿,怎么放羊喂马?”
骆父也跟着附和,“对对对,你二叔说的没错,阿辰,这女娃身体太差了,我瞧着这两天她什么也没干,还病了一场,我是瞧不上,赶紧的,回去后把这女娃……”
“爸,她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女朋友,我爱她,非她不娶。”
砰。
骆父直接掀桌,一伙人都沉默了。
骆辰也顾不得父亲生气,跑出去找沈知初。
而吐完回来的沈知初,正好听到了骆父的话,她也不知道藏在哪儿,这里一望无际都是白雪皑皑,回家的路甚是遥远。
“初初,初初!”
骆辰马不停蹄的追来,而人生地不熟的沈知初也只能依附于他。
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跟着他来这么远的地方!
骆家夫妇对她的态度,沈知初多少有点在意。
她人品那么差吗,竟然被骆家那么不喜!
“初初,初初!”
骆辰马骑得很好,很快追上了沈知初。
他把她拥入怀中,坚定的告诉她,“我们回京城吧。”
沈知初愣住。
“初初,你别介意我父亲的话,我现在已经独立了,我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权利,不会被他们左右的。”
“他们也并不是不喜欢你,是他们在这里习惯了,以为女人就该依附男人。”
“他们骨子里太传统。”
“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初初,我们无权干涉,但是我们有权选择。”
“初初,我要你!”
“我只想跟你在一起,你就是我的全部。”
如果说有那么一个男人,为你抛开全部奔向你,你会拒绝吗?
沈知初也就是在这一刻被俘虏了。
骆辰的决心,骆辰的坚定,让她不再后退和迷茫。
他们立马收拾行囊,回了京城。
即使骆父和其他亲朋好友都不同意,骆辰也依然紧握沈知初的手,告诉所有人,“她就是我的妻,我挑选的人是和我共度一生,你们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不重要!”
“我就是要和她结婚,和她共度余生。”
骆辰有这个资本,因为他在京城已经有了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