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炮弹命中目标后的爆炸效应做出判断,炮弹在舰体表面爆炸与在舰体内部爆炸所产生的现象有很大的区别。比如,在舰体表面爆炸的话,产生的火光要明亮得多。
只是,根据美军的作战记录,击中“阿拉斯加”号的是两枚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弹。
美军做出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是炮弹爆炸产生的弹片。别忘了,在第二次乔治亚海峡海战中,美军就领教过二百八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的威力,而且随后从两艘遭受重创的战列舰上获得了二百八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的弹片,并且由此大致推断出了这种式穿甲弹的威力。也就是说,美军只需要把“阿拉斯加”号上的弹片拿回去做对比测试,就能知道击中该舰的是哪一种炮弹。
显然,美军的作战记录靠谱。
只是,这也证明了一点,即二百四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的威力同样不俗,在二十四公里处,对厚度在一百四十毫米左右的水平装甲的穿透概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至少有可能打穿这么厚的装甲。
事实上,这也超出了中国海军的预料。
要知道,在中国海军做的测试中,二百四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在射程为二十公里时的大穿甲厚度只有一百四十毫米,射程增加到二十四公里的话,穿甲厚度应该还不到一百二十毫米。
当然,这正好说明,美军战舰采用的装甲钢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
只是,这两枚炮弹,并没有让“阿拉斯加”号遭受重创,除了命中点并不在致命的要害部位之外,还与战舰本身有关。
这就是,“阿拉斯加”号的排水量,实际上已经达到了战列舰级别。
要知道,“阿拉斯加”号的标准排水量接近三万吨,满载排水量接近三万五千吨,而条约型战列舰的标准排水量都在三万五千吨以内。庞大的舰体,赋予了“阿拉斯加”号强大的生命力。
事实上,得益于较为合理的舰体结构,“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的抗损能力不比大战爆发前建造的战列舰差。战后,中国海军用缴获战舰做的测试表明,美国海军在大战期间建造的战舰,在综合生存能力上都十分出色,“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的抗损能力甚至超过了“北卡罗来纳”级速战列舰。
此外,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弹的威力也不是很大。
虽然钨合金有高的密度,能够在保证弹重的情况下提高装药量,但是二百四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的重量还不到六百公斤,装药量只有十七千克,爆炸威力比三百八十毫米穿甲弹小得多。对付重巡洋舰这类排水量在一万吨左右的战舰,二百四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的威力足够大,可是在对付像“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这种三万吨级的战舰,二百四十毫米钨合金穿甲弹的威力就不够了。
“阿拉斯加”号没有遭受重创,但是被迫降低了航行速度。
为了避免再次中弹,“阿拉斯加”号加大了战术机动规避的范围,也就无法紧跟“印第安纳”号。
事实上,这也正是罗成刚想要达到的目的。
两艘大型巡洋舰脱离主力战列,莱特并没有采取任何弥补措施。也许,在他看来,六艘速战列舰依然有足够的优势。重要的是,莱特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设法缩短距离,因此根本顾不上那两艘大型巡洋舰。此外,两艘大型巡洋舰脱离主力编队,也不见得是坏事,因为这两艘战舰能够缠住中国舰队的第二战列。
问题是,在这个时候,莱特完全应该把巡洋舰编队派上去,至少应该让四艘重巡洋舰前去协助两艘大型巡洋舰作战。虽然重巡洋舰在这么远的交战距离上,对中国海军第二战列里的那几艘巡洋舰的威胁并不大,但是总算有一些威胁,而且四艘重巡洋舰的加入,能把双方的兵力对比变成七比六,减少两艘大型巡洋舰遭到的炮火打击,从而让两艘大型巡洋舰能够坚持得久。
可惜的是,莱特没有这么做。
以当时的情况,莱特似乎依然希望让驱逐舰发起鱼雷攻击,因此想让巡洋舰编队掩护驱逐舰。
问题是,莱特忽视了一个问题,即中国舰队的第二战列投入战斗之后,鱼雷攻击已经很难发挥作用了。即便让巡洋舰编队掩护驱逐舰,第二战列里的七艘巡洋舰也足够阻拦驱逐舰编队。
何况,从组织到发起鱼雷攻击,需要不少的时间,而两艘“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未必能够坚持到那一刻。
显然,莱特的不作为等于是坐以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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