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向。这便是长枪在对敌时所以变化无端,使得对手摸不清攻击方向的根本所在,也是长枪的习练较之长矛更难的原因。
在战阵之上,尤其是在面对汹汹而来的敌军时,手持长矛的步兵需要排成紧密的阵型,斜斜地端着长矛面向敌人。此时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在混乱嘈杂的战场上,将领的命令越是可以被毫无保留、不打折扣地执行下来,便越可扩大己方的确定性,而己方确定性越高,战胜的几率便也越大。战场上的这种情况,使得在普通士卒之间普及长枪成为一个极愚蠢的行为。
从经济性上讲,与弹性极佳、培养又很难的白蜡杆相比,处处可见的硬木杆子几乎不用花费什么成本。另外,越是复杂多变的口令或枪术,在战场上造成混乱,形成己方不确定性的几率便越大,这与精密复杂的密码锁及不上一根粗大笨重的门栓好用是一个道理,因为其故障率高嘛。
况且在战争时期,普通士兵被征召以后,很少会参与军事训练,大多是被塞上一根木矛便要上战场拼生死。对于他们来说,简单好用的木矛,较之变化多端、繁复无比的长枪更加好用。尤其是在面对骑兵的集团冲锋时,斜插在地上的硬质长矛,更可以对敌人造成巨大杀伤。
因此,自古以来,韧性上佳的长枪便极少被列装在部队之中,而使用简单,威力巨大的长矛则广受士兵们喜爱。就好像后世苏联所制的AK47步枪较之美军的M16所以更受战乱地区人们的欢迎,并不是因为它的性能真的可以将它的对手甩出好几条街去,而是因为它更加结实耐造,易保养,适用于各种恶劣环境。
然而,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物降一物,从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弱点的,枪法的弱点,却偏偏就在其长处上。
真正是应了那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枪法最厉害的手段便是挽枪花,而想要破了这枪法,却也要着落在枪花之上。枪花所以厉害,一是因为它枪头变幻,让人看不清去路,摸不着头绪;第二,则是它可以借力打力,也就是借着对手兵刃上的力道攻击对手。
白蜡杆有弹性,存得住能量,非但可以在兵刃相交时通过枪身的抖动卸掉对方的力道,更可以在对方格挡的时候变弯。枪身弯了就会反弹,这时候使枪的人只需要抖动握着枪把的手,枪把一转,枪头就绷出去了。
这一绷之中,既有挽枪花时己方的力道,又有对手格挡之时因反弹而借上的力道,故此这力道较之初时增强了将近一倍。况且长枪是在挽着枪花的,因此其在刺中人身体之时便天生带着一股钻劲儿。
可别小看这股钻劲儿,不要说是尖利锋锐的铁质枪头,便是一根圆滑的软木头,若是带上了钻劲儿都能钻出火星来。再瞧瞧修地铁时的钻头,却还是平平的丝毫不见棱角。因此,虽说是钻劲儿,其实靠的却是摩擦。地铁的钻头靠的是表面凹凸不平的形态将地底下的砖石磨下来;自家的房子中,为下水道或排气孔打洞时是要将与桶状的钻头接触面的砖石磨掉。这个力量,靠的有两方面,一个是其本身旋转的力量,一个是向前推进的力量。
若是只有旋转的力量却没有向前推进的力量,那么钻头便只能在墙体表面瞎晃悠,这跟按摩有什么区别?而若是只有向前推进的力量却没有旋转的力量,那么钻头也定然进不了砖石之中,谁也没有将一个铁桶按进墙体中的本事。
枪尖之所以要造得尖锐而锋利,是为了减小接触面积,从而增大接触面的压强,如此摩擦力自然便高了。再借上枪身弯曲所形成的弹力和使用者向前的推力,这枪尖扎在身上的力道自是可想而知。枪尖刺在身上,一枪便是一个窟窿,极难愈合,以如今的医疗水平,养护中保持不感染是极为困难的,因此“刺死砍伤”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而防御大枪,最好的手段就是贴着枪身听劲。练习大枪挽枪花时,沾连、粘随、不丢、不顶,也是听劲的先决条件。待听好了劲儿后,顺着对方的枪杆将其长枪格在外面,再顺势中宫直入,这枪花便也破了。这就是所谓的“贴杆而入,见肉分枪”。
试想一下,枪尖刺入,枪把抖动,枪头在肉里稀里哗啦一通乱钻,那还不在人身上扎一个大洞出来?后世凶名赫赫的达姆弹,便是弹头入肉以后开花的,想要将其取出来,则势必要用手术刀在伤口处开个大洞。
在战场之上,进行简单手术已经是极奢侈的行为,中了达姆弹后,若是不能迅速运往后方,基本便可宣布死刑了。长枪也是同样的道理,若是用刀子砍伤,只要将伤口消毒,两边的肉还可以长合到一处,若是一枪捣了个洞,这么大一块肉要长起来需要多少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