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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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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争山庄经营了三百年的太原,在这里暗讽无争山庄的少庄主,是没脑子,还是别有用心?

    和玉笙有相同想法的人显然不在少数,只是第一个暴起的却是那个红衣少女。只是那个男人显然不是看起来那样草包,只挥动着一把折扇就把提剑而上的少女逼的无法招架,动作中也带上了几分不尊重,不止让少女气红了脸,更是急红了眼。

    玉笙并不认识这名少女,可她腰间佩戴的玉饰却很眼熟。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是万福万寿园金家的饰纹。

    这样想着,在那男人的扇子即将碰上少女下巴的时候,玉笙从桌上拿起一只筷子,随意的掷了过去。

    一时间,大堂鸦雀无声。

    那根筷子穿透了折扇的扇骨,从那男人的手中脱手而出,直直的钉在了大堂的柱子上,入木三分。

    “这么大一个男人,欺负一个小姑娘,很英雄吗?”玉笙毫不在意自己成了目光的焦点,重新端起之前放下的酒杯,浅浅的抿了一口。这对他而言不过是顺手而为,算不上什么,但在其他看可眼中,就是不屑一顾的嘲讽了。

    化身刘沣从包间里走出打算解围的楚留香摇头叹息,有一个靠谱的男性长辈是多么重要啊。如果不看脸,玉笙这个表情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姬冰雁啊。

    这世上不是谁都像楚留香一样善解人意的,所以自觉被轻视的男人一把拔起放在身侧的长剑,直奔玉笙。

    刚一照面,整个人连同手中的剑都被玉笙从窗户扔到楼下了。

    “就这点本事也敢小觑原随云。”玉笙拍了拍手,有些失望,“七童,你要记住,做人要有自知之明。牛皮吹得越鼓,一旦戳破了那就是个笑话。”

    寓教于乐,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实例用来示范,玉笙觉得自己比无花那个只要求死读书的家伙强多了。

    “七童记住了。”花满楼点点头,他又不是笨蛋,那个人对原随云的轻视即使看不见也能从语气中感觉到。而他之所以轻视,不就是因为原随云不能视物吗?不能说是物类其伤,可那家伙被扔出窗外的时候花满楼感觉还是挺痛快的。

    “玉兄还真是一如既往的……直爽。”化身刘沣的楚留香踱步走来,明明很平淡的一张脸,却有一双极出色的眼睛,硬是让人在他身上感到一股说不出的写意风流。

    “你怎么在这?”玉笙抬手给他倒了一杯酒。

    “近日来不断有人在外面制造谣言,我得了消息,专门等在这里看看到底是什么人。”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过玉兄手快一步,已经把人扔出去了。”

    几句话的功夫,只要对无争山庄稍有关注的人都知道了玉笙的身份,原本有几个想要打抱不平的人也悄悄的退下了。西北玉笙,那是与原随云一见如故,被无争山庄以贵宾之礼相待,连原老庄主也十分欣赏的人物。在这样一个人面前说他朋友的坏话,只把人扔出去已经算是轻的了。

    玉笙起身而立,探身出窗外,发现那个被扔出去的家伙已经不见人影了。重新坐好,玉笙淡定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什么谣言?”

    “少庄主贪婪无能,想要包庇楚留香,事后平分宝藏。”楚留香把玩着酒杯,说道。

    “这种消息,真的有人会信吗?”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名声。楚留香成名十年之久,除了本职工作容易引起非议外,其余的地方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而无争山庄几百年的声望也不是摆着好看的,这种无根据的污蔑之言怎么会有市场?

    楚留香面露无奈,“不是所有人都了解内情的,财动人心,有被蒙蔽的,也有以己度人的。”

    “你是不是那个叫做刘沣的?”这时候,早已被众人忽略的红衣少女却走了过来。

    “正是在下。”楚留香含笑点头,“这里有些乱,姑娘还是快回家吧。”

    楚留香好意提醒,但红衣少女却没放在心上,“我好不容易才溜出来,才不要那么快回去!我有话要问你!”

    楚留香对女孩子向来是温柔的,可这个女孩子实在是太小,很难让人有旖旎的心思,所以他现在的温柔还是很正直的,“姑娘请问。”

    “原少庄主现在还好吗?”红衣少女忽然有些扭捏。

    “自然是好的。”楚留香眼中划过了然的笑意,“如今事情已有了些眉目,少庄主必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更不会让受害者死不瞑目。”

    “我就知道会这样。”少女像是放下了心,笑了,“那些诋毁他,说他坏话的人,一定是因为嫉妒!”

    红衣少女还想说些什么,只是寻她的人已经找到了她,也只能遗憾的跟着那些人离开了,只是离开前,还特意请楚留香帮忙捎句话,“请他一定要保重身体啊,我相信他一定能找到真凶的!”

    “少女情怀,总是诗啊。”楚留香笑的愉快极了。

    ————————————————————————

    无争山庄内,原老庄主一手端茶细品,听着儿子对事情进展的报告。

    正经事汇报完了,原东园开始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事,“随云啊,这次很多姑娘家留在庄内未走,你有没有……”

    儿子已经长大,老人家想抱孙子了。

    “父亲,儿子这段时间事务繁忙,”原随云顿了顿,“无暇他顾。”

    这样的表现在原东园眼中就是敷衍,“随云不妨和爹爹说说,自己心悦的姑娘是怎样的,哪怕爹爹豁出这张老脸,也必定让你得偿所愿。”

    原随云无言以对,他是有大抱负的人,儿女情长这些问题从来没有考虑过。不,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再绝色的女子对他而言也毫无意义,他考虑的全是联姻所带来的利益。只是,他欣赏的女子通不过原东园这关,而原东园所能相中的儿媳也未必合他心意。

    原随云足够自傲,可他也知道,自己的眼盲连白璧微瑕都称不上,那就像是白玉上的黑藓,无论玉质多好,被人最先注意的,永远不是玉质本身。人们会乐衷与讨论那可恶的黑藓,然后叹息遗憾可惜了一块本应无暇的美玉。

    这种事,原随云是绝对接受不了的。这样的人,即便是无关紧要的路人,原随云也要看心情来考虑要不要秋后算账;而若是亲密的将要相伴一生的人,恐怕他也只能辣手提前结束她的一生了。

    原随云正想着该怎么不着痕迹的跳过这个话题,就见管家匆匆而入,脸上还挂着喜气洋洋的笑容。原东园接过管家递来的信函,拆开阅毕后,也笑了,“我就是我儿怎会无人爱慕,这不,都有姑娘家为你当街打架了。”

    原随云的表情空白了刹那,“父亲说笑了。”

    “大庭广众之下,见到那一幕的人可是不少,连玉笙都出手帮忙了。”原东园已经打算等玉笙一回来就把人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听说那姑娘是万福万寿园金家的女孩儿,行三九,在家中最受宠爱,倒正与我儿相配。”

    原东园满意极了,若单论势力,恐怕江湖上没有一家人能比得上金家。他们家人在江湖的,都颇有势力,镖头、捕头、帮主、掌门,无一不是一方首领;弃武从文的,也金马玉堂,身居高位;更有投军的,如今已是朝堂中军功最多的威武将军。这样人家的女儿爱慕自己的儿子,老人家如何不得意。

    而在原东园心中,还有一丝隐秘的喜悦,金家子嗣众多,也许,娶了他家的女儿,自己膝下也能孙儿满堂呢。

    原随云考虑的比原东园单纯多了,只需一想金家的权势,他便有几分动心,唯一的问题是,“若是排行三十九的那位姑娘,我没记错的话,她似乎还未及豆蔻?”

    不到十三岁的小丫头,操作的可行性有点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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