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案子之后,我就搬去了费尔家,费尔家在王子路上,是套不大的公寓,但住我们两个还是够的。
伦敦的天气真是糟透了,蒙蒙细雨连月不开,压抑的气氛简直让人抓狂,我和费尔每天无聊的躲在家里看书或者随他一起去昏暗的警局喝咖啡,天知道这种日子简直让人发霉。
幸好,费尔在8月19日那天午饭后跟我说,:“嘿!威廉森,高兴吧,上级给我下了指令,让我搭后天的飞机去美国!去那里查一件英国人被杀的案子。
我兴奋到连手里的红茶都端不稳!天哪!老天开眼!去美国,还是第一次呢!不过不知道费尔是否乐意带我去呢?“费尔,你不介意我与你一道吧?”
“当然不介意。好啦,后天中午的机票,我们收拾一下,一会就动身,先到机场旁边的旅馆住上一夜。我在那个叫……佘德拉旅馆住过,有酒吧……漂亮女人很多!“
六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希罗斯机场,这个大英帝国的第一大飞机场,欧洲最繁忙的飞机场!,长长的跑道,一望无际,即使是夜晚这里也繁忙如旧,要知道这里接受飞出了成千上百的来自世界各地的飞机。我们在机场旁的佘德拉旅馆住了下来。
费尔在房间里洗完澡,邀请我一起去楼下的酒吧里喝两杯酒,我欣然答应了。
远处的指挥塔再也熠熠发光,跑道上璀璨如昼,夜色侵染成墨色的飞机呼啸着冲向天空。
我和费尔点了两倍威舍利酒,此酒香醇可口,酒精度不高,最适合当做晚饭前的开胃酒了。
就在我们在酒吧里谈笑风生的喝酒时,突然有一个黑影从我们面前的窗户外面蹿了过去!
费尔皱了皱眉头,似乎认识这个黑影,接着他的神情就变得严峻起来。
费尔反应很快,接着就大喝一声:“站住!”然后就追了出去。
酒吧里的酒鬼们听见这一声暴喝,都咒骂了起来。
“费尔!”我紧追了出去。顺便朝着酒鬼们说了一声对不起。
费尔和那个黑影跑得太快,加之附近的拐角太多,很快我就看不到他们了。
“费尔!费尔!你在哪?”我只好在街上叫了起来。
费尔和那个黑影已经跑出了这条街,我想,进去了机场了吧。我找到了机场值班的看守人员,他告诉我:刚才确实看见两个黑影向集装区跑去了。
我依言走到了集装区,喊道:“费尔!”
“威廉森!”我听到了费尔气喘吁吁的声音,是从一个集装箱后传出来的,我连忙跑了过去。
费尔背靠集装箱瘫坐在地上,见我来了,便冲我招呼:“威廉森,过来。见鬼,那只死狗怎么跑这么快!”
“什么?死狗?”
“哦,”费尔错了搓鼻子,说:“是一个死不要命的臭胖子,带了个猎狗头套。”
“这是什么奇怪装扮?”我不禁笑了起来,“好了,你没事吧?”
“没事,走吧。”
等我们回到旅馆后,费尔一改路上的开心,坐在床边一言不发,突然,他对我说:“威廉森,你能帮我拿来纸和笔吗?我想这次事件应该和美国那个案子有关系。因为根据美国警方提供的信息,凶手就是带了猎狗头套的胖子!哦天哪!我竟然忘了给你看看那个案子的情况了!”
说罢,他就从包里拿出来一叠打印纸给我。
原来,英国富商到美国旅行,但是却在旧金山被杀,根据目击者爆料,凶手是一个穿着黑色西服,头戴猎狗头套的男子,身高体重不详,杀人手法极其残忍,死者头颅变形,手指全部被切掉,现场未发现凶器与任何指纹,经过化验现场的血迹均属于死者,但是死者额头上留下了一个蔚蓝色的图标,警察并没有搞懂这个图标的含义。
我把资料还给费尔,费尔掏出他的诺基亚232给他的同事加恩.布鲁克斯发了封短信,交代他让他乘坐明早的火车和我们会和。
加恩.布鲁克斯是个健壮的年轻人。精力旺盛,我们会和之后就一起乘坐飞往纽约的班机飞走了。
我们三个人坐在商务舱里,靠的很近。飞机要飞行八个小时,我们很快就靠在椅子上睡着了,谁知道到了神奇的美洲大陆会遇到什么事情。还是现在养好精神比较明智。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就这短短的八个小时,我们竟然会遇到那样的事情。
“威廉森。有口香糖吗?”费尔戳了戳我,他坐在我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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