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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第一百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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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家老约翰和魔族王妃罗兰拳来脚往打得不亦乐乎。领主府内的众人都被打斗声吸引了过来,宋默皱了皱眉,挥挥手,示意大家散开。虽然宋默不像其他贵族领主,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格里兰人对他的敬畏,却并不会少。

    众人又如来时一般匆匆散去,大厅里只剩下了宋默,管家,以及罗兰。

    宋默看着丝毫没有停手意思的老约翰和罗兰,眉头皱得死紧,结合起瑞斯曾经向他透露的秘辛,以及罗兰的态度,宋默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管家,难道就是一千七百多年前,用五十枚金币骗了格里兰祖先的魔族亲王?”

    宋默自言自语的声音并不大,罗兰和老约翰却偏偏听得一清二楚,两个人的动作同时一顿,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同时大声吼了一句:“这怎么可能!”

    “我的丈夫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妩媚动人貌美如花,怎么会是这个干巴老头?!”

    “领主大人,我是人类!”

    老约翰说话间露出了破绽,罗兰趁机一脚踢在了老约翰的胸口,恰好是心窝的位置。罗兰的力量惊人,老约翰连退几大步,嘴角流下了一丝殷红的血。

    宋默的表情立时变了。宋默的性格算不上好,也有些自私,但有一点,他十分护短。

    老约翰是他的管家,是他在这个世界醒来之后,第一个看到,也是最亲近的人之一,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不管他是人类还是魔族,宋默都把老约翰当做亲人!

    自己的亲人被欺负了,宋大领主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就算是瑞斯的母亲,也一样!

    手探入腰间,掏-出了从不离身的仿五四式手枪,举起,对准了罗兰。人都是有底线的,如果要选择,宋默毫不犹豫的选择老约翰!

    “住手!”宋默的声音冰冷,“我说,住手!”

    枪声响起,子弹擦着罗兰耳边飞过。宋默是迫不得已,他那点可怜的武力值在这两个人面前压根不够看,除了开枪,他没有办法阻止他们继续打下去。

    罗兰第一次见识到手枪的威力,目光扫过墙上的弹孔,又转回到宋默身上,猩红色的眼睛,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看不出她是在生气,还是在想其他事情。老约翰擦掉嘴角的血迹,站直身体,同样看向宋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这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

    瑞斯梅尔斯突然出现,一手握住了宋默的手腕,低声说道:“亲爱的,她是我的母亲。”

    宋默侧过头看了瑞斯一眼,“是啊,你的母亲。”

    宋默目光不善的盯着瑞斯,这家伙不应该听不到刚刚的动静,却一直没出现,他在打什么主意?

    瑞斯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他不能告诉宋默,对于老约翰的身份,他一直有所怀疑,罗兰能探一下他的底,也是他的希望。罗兰下手还是有分寸的,她不会真的重伤老约翰,更不会杀死他,宋默是关心则乱。

    宋默看着瑞斯,猜到了他的想法,嗤笑一声。他可以向罗兰开枪,老约翰对瑞斯来说,同样什么也不是。或者说,在瑞斯眼里,他只是个管家,身份高一些的仆人,仅此而已。

    “管家,我们走。”

    宋默向老约翰说道,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没时间在这里浪费。至于罗兰和瑞斯在怀疑老约翰什么,那不关他的事情。

    老约翰说自己是人类,那他就相信,自己的管家,是人类!

    “等等!”

    罗兰突然出声,对宋默说道:“我为之前的行为道歉。”

    宋默略显诧异的看了罗兰一眼,是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他和瑞斯现在是情人,这并不是什么牢靠关系,罗兰在格里兰,顶多算是客人,到别人家里做客,二话不说,就和别人管家打架斗殴,的确说不过去。哪怕她有再多的怀疑,也不该越过主人,直接对管家动手。

    严重点说,这甚至可以看做是对主人的挑衅。哪怕宋默是个人类,是罗兰一直都不怎么放在眼中的种族,罗兰的道歉,也是必须的。

    宋默扯扯嘴角,“我刚刚也有不妥的地方,也要向您说一声抱歉。”

    听到宋默的话,瑞斯的表情出现了变化,他太客气了,仿佛一瞬间,在彼此之间画下了一道泾渭分明的分界线。

    罗兰也听出了宋默语气中的生疏,看了一眼瑞斯,将目光又转向了宋默,说道:“我有一件事,要向你的管家确认,希望你能允许我这个请求。”

    宋默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询问老约翰,“管家,你的意思呢?”

    老约翰轻轻颔首,几步走到罗兰的面前,单手覆在胸前,略弯下腰,用一种无可挑剔的姿态,对罗兰说道:“冒犯了您,十分抱歉,王妃殿下。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

    “是吗?”罗兰还是有些不信,但她却不能再贸然对老约翰动武,“那你是否可以解释,为何你的身上,会有魔族的魔力波动?”

    老约翰略微思索了一下,举起右手,脱掉了雪白的手套,露出了一只有力的大手,手背上的青筋昭示着力量,手指修长,虎口和指腹上还有武器摸出的茧子,这不应该是一个管家的手,更像是一个武者,一个持剑的斗士。

    罗兰的眉头皱了起来,随后,瞳孔紧锁,她几乎有些失态的看着老约翰拇指上那枚银色的指环。指环简单得近乎朴素,上面没有镶嵌任何宝石,只在表面镌刻着古老的符文,那是梅尔斯家族的族徽。

    罗兰一把扣住了老约翰的手腕,“这是权力之戒,怎么会在你的手里?!”

    老约翰用力抽-回了自己的手,将拇指上的指环摘了下来,“这是梅尔斯亲王交给我保管的。你们能感受到他的魔力波动,教会也能,一千七百多年前的教会,不是现在的这些酒囊饭袋。”

    宋默同样有些吃惊,梅尔斯亲王,瑞斯的父亲?瑞斯到格里兰来,除了找他的父亲,就是为了这个指环吧?

    “奥兰多在哪里?”

    “他所在的地方,离你们不远,而且,还好好的睡着,没有被任何人打扰。想要找他,就自己想办法吧。不过,别再打领主大人的主意,否则,我不会放过你们!尊敬的王妃,和您的儿子!”

    罗兰追问,老约翰仍是一副八风吹不动的表情,直接将手上的指环摘下,随手扔给了瑞斯,瑞斯连忙接住。指环离开老约翰,一股强大的魔力顿时从指环涌出,哪怕是宋默,都能感受到那瞬间爆发的力量。

    宋默诧异的看向自己的管家,老约翰单手撑着栏杆,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单膝跪地,站起身,拍了拍肩膀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重新戴好手套,走到宋默的面前,“领主大人,很抱歉,让您受惊了。”

    “你身上的伤?”

    “没关系,只是咬破了舌头而已。”

    宋默嘴角抽了抽,他的管家,还真是深藏不露啊。

    罗兰和瑞斯都被事情的急转直下弄得有些懵,也对老约翰的身份产生了另外一种怀疑,老约翰转过头,看向罗兰,“不用再猜了,约翰的确是我的名字,我也是不折不扣的人类。我的全名是,约翰兰特。”

    兰特?

    按照大陆通用语,这个姓氏的意思是,光明?

    宋默走出领主府,回到了地下城堡,静静坐在房间中,脑袋还有些嗡嗡作响,别看他表面一副平静的样子,实际上,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老约翰却平静得仿佛刚刚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管家,”宋默突然抬起头,“我说过,你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的人。”

    “领主大人……”

    “不要让我失望。”

    宋默的声音中隐隐带着一丝祈求,他很少向人示弱,但是,如果老约翰从头至尾对他说的都是谎言,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房间中异常安静,静得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宋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终于,老约翰缓缓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叫约翰兰特,一千七百多年前,是隶属于光明教会骑士团的金色骑士。”

    金色骑士?

    宋默愕然的看向老约翰,老约翰的神情不似作伪,证明他没有说谎。

    “你是,教会的人?”

    “以前是。”老约翰笑了一下,“现在,我只是您忠心耿耿的管家。”

    宋默看看老约翰,忍不住想起在格里兰的田野间奔波劳碌的两个乌龟壳,同样是金色骑士,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不过,老约翰刚说一千七百多年前?

    那他现在多少岁了?

    一个人类,能活这么长时间吗?

    宋默的表情充满疑惑,老约翰继续说道:“我是人类,毋庸置疑,至于为何会活这么长时间……因为我和梅尔斯亲王,也签订了契约。”

    “契约?”

    “是的。当年,亲王被教会和魔族联手伏击,我就是其中的一员,亲王阁下很强大,奈何受了伤,双拳不敌四手,终于被我们揍趴下了。”

    宋默张张嘴,到底什么都没有说,用眼神示意老约翰继续。

    “教会用圣物禁锢了亲王的大部分魔力,可梅尔斯亲王还是逃脱了。我们一路追杀,一直追到了格里兰,当时的亲王已经是强弩之末,却幸运的遇到了格里兰的领主,同领主签订了契约,保住了性命,但也陷入了长眠。”

    “那你?”

    “我在亲王沉睡前找到了他,也见到了你的祖先,一个同样黑发黑眼,笑起来,仿佛会驱散世间一切黑暗的漂亮青年。”

    老约翰的语气充满怀念,宋默却从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驱散一切黑暗,漂亮,恩?

    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老约翰叹了口气,“您不用怀疑,我对您的祖先,一见钟情,爱情,是多么美妙的东西……”

    眼见老约翰的话题开始从严肃的残酷斗争转向浪漫的风花雪月,宋默连忙轻咳了一声,“请讲重点。”

    “当时,我身负使命,要将梅尔斯亲王彻底消灭!”老约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就像是出鞘的利刃,“可谁能想到那个狡诈的魔族,竟然已经和你的祖先签订了契约,将他的一滴血,融入了你祖先的体内!只要他死亡,格里兰家,也将灭亡!”

    “所以,你放过了他?”

    “是的。为了保住我的爱人,我和魔族亲王签订了契约,之后光明教会的所作所为,更是让我不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接下来的话,不需要老约翰多说,宋默也可以想象,这算是光明大陆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对……

    可是,梅尔斯亲王会这么轻易相信一个教会的金色骑士?还是伏击他的凶手?

    “他没有别的选择。就算他和格里兰签订了契约,但当时在找他的除了教会,还有魔族。他身上有梅尔斯家的权力之戒,早晚会被发现。当时的梅尔斯家正因为亲王下落不明陷入混乱,罗兰虽然强悍,到底无法弹压下所有意图不轨的人,而瑞斯梅尔斯,还在襁褓中。”

    宋默点点头,一旦梅尔斯亲王被从土里翻出来,肯定翘辫子无疑,要等到他的儿子长大成人来把他挖出来,至少要安全的把自己埋上一千七百多年。

    这的确挺愁人的。

    “我选择和梅尔斯亲王签订血契,这是无法违背的契约和诺言。他将权力之戒交给我保管,只有金色的斗气,才能藏匿权力之戒庞大的魔力气息。”

    “那罗兰……”

    “她见过我年轻时的样子。当年所有的魔族大贵族,都和光明教会骑士团打过交道。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光明大陆,可不像现在这么和平。”

    和平?

    宋默头顶滑下三道黑线,这样的世道,还叫和平?

    “毕竟现在只有人类在打来打去。当年可完全不一样,宣称热爱和平的精灵,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更不用说没有太多是非观念,只认强者的魔族。就连矮人,也时常会来掺一脚。”

    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宋默有些咋舌,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和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操哪门子的心?

    他现在最好奇的是,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在哪里,为什么谁都找不到?

    “因为他不在格里兰。”

    不在格里兰?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是诓人的?

    “不是,我没骗她。”老约翰勾起了嘴角,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在了格里兰,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是因为什么,领主大人,你想知道吗?”

    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因为什么?”

    “因为,我在教会动手前,就把他挖了出来,埋在了另外一个地方。”

    “另外一个地方?”

    不在格里兰,却距离很近,还不容易被发现……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翡翠森林?”

    “是的。”老约翰点了点头,“我把他埋在了翡翠森林。埋他的地方,我用斗气设置了屏障,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都无法找到他。”

    魔族的亲王,在老约翰的嘴里,就像是一件东西,被挖出来,做二次掩埋,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在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累得额头暴青筋,头顶冒氢气,始终一无所获……

    在管家的智慧衬托下,教会和魔族实在很傻很天真。

    “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分别派人留在格里兰,监视这里的一切,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教会留下的人,是你?”

    “是的,作为金色骑士,我责无旁贷!”

    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宋默听得一头黑线。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包子和大米打架,不敌,找来外援粽子,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大叫“我是卧底”,那时,包子会是什么心情?

    五雷轰顶吧……

    当时的光明教会,怎么也不会想到,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

    “那留在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

    老约翰一呲牙,“被我干掉了。现在教会的人,也已经不知道我的存在了。”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不需要动脑筋,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强悍威武!

    话说,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

    知道吧……

    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

    领主大人纠结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不着调的猪,杨超超,kkkkkkkk,林清,红蝶,甜宝宝2009,的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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