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公元二零一九年,夏末秋初……
血红的夕阳惨淡的照射着大地。满城被红光所笼罩,那日光红得如同何少书身上正在滴落的血液。
正如何少书没有办法理解姜佐格一样,姜佐格也无法理解何少书,但是何少书稍微占劣势,战斗中难免要受伤。
现在正是魔都市第一高级中学放学的时候,校门口人满为患,何少书决定利用人多眼杂干扰姜佐格的视线。
众同学,众老师汇集成的人流在校门口处左拥右挤,谁也不肯退让,短短的一百米路程却成了最艰难的一段。
在这个时候,有的同学会趁着人多混杂着一绝佳机会,朝着自己怀恨已久的某老师暗踹两脚,踢完后立刻隐藏在人流之中。
就在这人满为患的校园门口西侧,有一个小胡同,胡同不但隐蔽而且肮脏至极。下水道、垃圾堆是这里的主宰者。
而此时,在这胡同深处,正站着两队人。其中一方大约有五十多人,人人手持棍棒,虽不是什么锋利之器,但五十多把棍子一齐挥舞起来也够有威慑力的。
这五十多人的头领就是市一中的老大,人送外号“小混蛋”。小混蛋不但混,而且十分操蛋。他之所以能在NB人士云集的L市第一中学呼风唤雨,全仗着身后有一强大帮会的支撑,这个帮会就是L市四大龙头帮派之一的“狂刀会”。
另一队人,不,应该是一个人。
在这五十人对面只占着孤零零的一个人,两手空空如也。但此人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体重也绝不低于九十公斤。
四肢相当发达,但头脑相对来说有些不景气。
此人名叫李鹤飞,初中三年在体校度过,学习散打。
何少书此时也跌跌撞撞的从外面逃进了这个现在小地方,几个人就这样不期而遇了。
此时何少书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以多欺少的几个狂刀会的人给扔出了小巷子。
李鹤飞还是第一次见到何少书这样的猛人,连忙对何少书讲道:
“这位兄弟,我请你喝酒去”
“喝酒去啊!饭店都不让你丫进去!”锦翔嘲讽道。
“那走,我们洗澡去!”李鹤飞改口道。
李鹤飞朝着何少书修长的背影喊到:“这次多亏朋友,这个恩兄弟我一定报!”
何少书不想给这两个学生引来祸端,便自己走出胡同了,根本没在意李鹤飞在说什么。他刚走出胡同,一辆粉红色的本田跑车就停在他面前……
车门打开,走出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女。身高一米七五,上身是粉色格子的带领T恤,下身是一个未过膝盖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粉色板鞋。长发飘飘,一双眼睛如秋水般洞穿人心。全身上下没有饰品,只是左手上带着一条米色的麻绳手链,跟李鹤飞手上带的手链完全一样。
少女看到李鹤飞从胡同出来,又惊又喜,小跑着迎了上去。
“姐,你怎么来接我了?”李鹤飞吃惊的说到。
“我都等你很久了,你怎么去胡同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