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中滑翔了几秒钟后,“大反派”一头栽倒在地。他四肢摊开,身体不住地抽搐着,犹正布满青筋的面孔上浮现出一股不正常的青白,而嘴里则汩汩的流着鲜血,还不时地透过血沫呵出一两口气。毫无疑问,他伤得很重,比之前所有败在叶孤云手下的人都重,那些人都不过是暂时昏迷过去而已,而“大反派”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了。
差别悬殊,有若云泥。
这是因为叶孤云没有刻意留手的缘故。
而没有留手是因为那个特别主观的理由:他讨厌这个人。
但这不代表他有击杀对方的念头。或者说,叶孤云其实是极度不愿意和怀有着这种邪恶气质的人有所接触,所以,在确定了已经取得了胜利之后,他便没再将注意力投放到对方身上,也不在意匆匆走进的意图施以救援的好几个灰衣人。
他看向了主持席,看向了脸色阴晴不定的银豺胡略,眉头紧锁。
早已经爆发开来的欢呼如同海啸般统治着他的听觉,滔天的赞美简直要把这座地下拳击场的顶盖掀开,然而这一切并没有让当事人得到多少快感,叶孤云反倒将眉头锁得更紧了,他受够了如戏子般站在台上被反复观瞻的的感觉,一想到接下来还必须经过一番等待后才有的一场情况接近的所谓“比赛”,他便感到特别的烦躁。
叶孤云发现,自己的耐性不像想像中的那么好,在这一刻,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尽快地将事情解决,最好一路到底。
一边盯着胡略,一只手向场边招呼,他在示意通道中的罗契进来。
罗契皱着他的那张师爷脸,困惑地来到了搏斗场中。叶孤云不由分说,抓起他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未几,就看到罗契的神色亢奋地接连点起头来。而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罗契施施然地踱到了主持席下,抬起头,对着胡略,以一副标准的得势的狗腿嘴脸,傲然说道:“萨菲厄斯说,他是不准备走了。”
显然,这家伙非常爱演,而且还演得挺入戏的样子,若非是公爵长子,去做个演员倒也相当合适。不过众人的焦点毕竟不在他的身上,而在于他所说的话。
“不准备走?你这是什么意思?!”居高临下的“银豺”胡略须发贲张,戟指怒喝,看起来还是颇有威势的。
罗契桀桀的笑了两句,耸耸肩,一摊手,戏谑地答道:“这句话很难明白吗?好吧,让我来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冗长的赛程和孱弱的对手已经让萨菲厄斯感到季度不耐烦了!他不想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等无趣的内容之上!他讨厌等待,他不准备离开了,他要求立即进行他的下一场比赛!”
“哈!”胡略怒极反笑,“乡巴佬就是乡巴佬!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你家?谁准许你随意更改规则了?胡闹也要分场合!莫不是你当我们只是一项摆设?呵,若如此,恭喜你!后果会很严重!真不知道是谁给你的勇气!”
罗契依然笑眯眯的,但看上去却显得愈发的阴恻恻,他没有改变腔调,依然带着让人恼怒的戏谑,分外的油滑:“这个问题同样很简单。我们的勇气,自然是观众给的。正如我反复强调的,萨菲厄斯是不准备走了,这代表着,除非是落败,或者夺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会一直站在这个搏斗场内。一直!噢!太热血了!太硬汉了!太豪壮了!我想观众们会喜欢这样的表演的,对吗~~~?!”
罗契的最后的发问毫无疑问是对准二层的所有观众的,而观众们亦毫无疑问给予最热烈的回复,好事属性爆棚的这么一群人,可是爱死了这个建议。相对的,作为此间的主人,胡略的脸色就绝对不可能好看的喽,发青发白自不必说,脸上那剧烈颤抖着的须发正十分传神地昭示着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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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处于地底之下,不知道位于地下拳击场的顶上的哪一个方位,有着一个房间。
这是一处豪华的所在。
名木制成的各种奢华家具,厚厚的毛织地毯,金质银质的花样百出的若干华丽的灯具与桌面陈设,桌面上、橱窗内、墙壁上,随处可见别致的艺术品......整个房间,显得富丽而不失格调,即使与奥斯玛大法师那堂皇的书房相比,怕也毫不逊色。
却不知道这个房间的主人,又会是何方神圣?
此时,神秘的主人正和他的客人对坐在书桌两旁,都侧着身,扭头望着悬浮在书桌左近的半空之上的一团旋转着的气旋。实际上,所谓的气旋是非常稳定的,旋动的只是外围的细小光晕,椭圆形的内部则平静的像一面镜子,一系列的景象从这莹白色的镜面中显现出来。
什么景象?正是地下拳击场的状况——实时、高效、清晰,犹如地球人惯常的体育赛事直播一般。而眼下的这个“镜头”,对准的是罗契那经过变形之后特别可憎的脸庞,他在戏谑地笑着,正是他回答胡略的质问的一幕。
“好机会啊!多好的机会啊!这、这简直是辛运女神的特别眷顾!百年难遇!千载难逢!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罗迪克,我不明白你在犹豫些什么?!”
说话的是一个裹着一身宽大的以白色为底其上附有大幅的特殊的蓝色条纹的长袍的男人,看不清容貌,因为一方与长袍同种风格的同样宽大的兜帽将其脸庞遮盖得严严实实的,不过从声音猜度,这个男人大概是已到中年了。
然而其语气并没有中年人的稳重,最起码在这一刻是没有的。
他显得兴奋、殷切、渴求、迫不及待,那状态,就好像是一个牛犊般的精壮小伙成功地将心仪的美丽姑娘哄到了旅馆,对方乖乖的洗澡去了,而自己则解下来了全副武装,光溜溜地躺在床上,焦躁地期盼地等候着。
嘿!这是一种何等强烈、何等难受的欲火煎熬?
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物事才能令他如此癫狂呢?
罗迪克,便是处在书桌的另一侧的,与这长袍客对坐的此间的主人。他的打扮很是讲究,身上是洁白的衬衣和花色的马甲,底下则是褐色的裤子与黑色的及膝长靴,头发被整齐地梳到脑后,末端扎成了一根很有范儿的小辫子,顶上油光发亮,发蜡想必是上了不少,而嘴唇上方是一撇经过精心打理的很是端正的小胡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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