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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五话 真相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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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上捡起了玉珏,却没有发现,桌子和地面留下的痕迹,这一点,太不符合常理了。“所以当时就有一个想法,从他们送我到客舍,直到酒肆老板被杀,这短暂的两个时辰之内,焯服知道了召覃就是凶手的真相。”

    在如焯服所言,他们回到住处以后。借口有事出去的人,不是焯服,而是召覃。

    但是焯服显然发现了召覃当时的异状,便偷偷跟在了召覃后面,可是没走多远,焯服就把召覃跟丢了。焯服在附近找了一会儿,而后发现,在我们离去的时候便准备收摊的酒肆里,还亮着灯火。他心下很不安,但还是走了过去……

    焯服在酒肆中发现了刚刚将酒肆老板杀害的召覃。召覃手里还握着杀害酒肆老板时,从酒肆的炊房里拿出来的剔骨长刀。

    焯服知道,因为近来城中屡生事端,所以城中守备加大了巡逻的力度,不多时路过这里,就会瞒不住了。所以他让召覃先跑了,召覃跑的时候,还将作为凶器的剔骨长刀一并带走。

    等到召覃离开以后,焯服将酒肆老板的尸体,从大堂拖到了酒肆的炊房里。然后擦拭了桌子上沾到的血迹,地上的血迹没办法处理,所以他只能将地面的土壤重新翻过,将沾有血迹的部分埋在了土壤的深处。接下来,再将酒肆堂内的桌子,调换位置就可以了。

    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焯服在炊房里,找到老板购买不久用来防身的匕首,他用匕首刺伤了自己的手臂,然后扔到一旁,接下来只要等巡逻的人经过,大声呼救就可以了。

    巡逻的人发现出事,急忙找来阿大,阿大到客舍通知我们,可因为我和我哥不在,萧珏跟着阿大前往酒肆的同时,派守望到王宫门口去接我们。萧珏赶到酒肆,发现焯服受了伤,在确认了酒肆老板死亡以后,便先给焯服处理了伤口。这时候,整理完自己的召覃重新装作不知情的样子回到酒肆,说是去找人了。

    “萧珏在为焯服包扎伤口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焯服伤口的怪异。等我赶到酒肆,向焯服询问他伤口的时候,焯服的回答也露出了破绽……”

    首先,焯服伤在了左臂,伤口很深。

    从绷带上透漏出伤痕的形状判断,是从下往上的。而焯服的说法是,凶手是一个身材高大身形魁梧的人,如果凶手比焯服的身高要高,那么他刺伤焯服,有可能是水平着刺伤,造成的伤口也是平的,或者是从上往下,一个比他身材高大的人对他造成从下往上的伤口,以焯服的伤口位置,加上他抵挡时的姿势,凶手起码要弯下腰,刺了他以后再直起。

    正常情况下,当人面对着一个令他受到威胁的人时,不会面对着威胁低下身去。他的姿势可以是伏身,但是低下身去再抬起,还是在刺伤了另一个的同时,这个动作很不符合常理。

    焯服的伤不仅是从下往上,还是从外往内。

    而焯服本人想也没想的就回答说,凶手是用右手持匕首。可是凶手与焯服当时,应该是处于面对面的位置,凶手以右手持刀,他的右手对的却刚好是焯服左手的位置,如果凶手想要造成这样的伤痕,他应该是反着拿匕首的,匕首的刀刃说着自己胳膊的方向,可如果是这样的姿势,焯服的伤应该在手臂再外侧。

    而焯服的伤口却留在了偏向内侧的位置,不是凶手的动作别扭,而是刺伤他的人,没办法做到从外面的位置将匕首的锋刃刺进他的手臂里。

    因为刺伤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从现场遗留的凶器来看,按照焯服的话,凶手在杀害酒肆老板以后,将老板尸体拖回到酒肆炊房之中,然后又清理了酒肆大堂。这个时候凶手与他发生冲突,所用的凶器却换了。焯服说是凶手带着杀害了酒肆老板的凶器跑掉了,可是在凶手的手里,明明已经有一把更有伤害力的剔骨长刀了,为什么还要拿着另一把匕首来和焯服起冲突呢?凶手一只手拿着长刀,一只手拿着匕首,却选择用匕首伤了焯服之后,把匕首留在了现场,带着杀害了老板的刀离开了。

    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逻辑的。

    既然焯服是自己用匕首将自己刺伤的,那么他在刺伤自己之前,凶手用来杀害酒肆老板的剔骨长刀就已经不见了,否则带着血迹的刀,焯服再怎么都该注意到了。他找不到那把剔骨长刀的原因,是凶手在他之前就已经将那把刀带出了酒肆。而焯服用来刺伤自己的匕首落在了现场,则是因为焯服伤势重,而真凶又回来晚了,所以没能将匕首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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