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也就这么信了明嘉帝,信了所谓的珍贵,所谓的一无所有。
葱山
钟离啻看着远处,白雪皑皑,已经能看见玉界山了。
小黑驹欢快地吃了草料,又照例休息了,便出发。
这么没日没夜地赶路,钟离啻的马靴上已经沾了灰尘,不再光鲜亮丽,本来白皙俊美的脸上,也显出些黑色来。
他并不觉得累,因为心里总有那么一个忽明忽暗的影子,似乎在呼唤,干渴地呼唤。
这么多年来,钟离啻心里没有这样焦灼过。就算是当初在冼县山林,命悬一线,他也并不觉得有多着急。
那个时候其实已经做好了捐躯赴国难的打算,只是觉得悲凉,也有些不甘。
只是如今,并不是视死如归就能怎样的。钟离啻不打算像听书的那样,做什么殉情的事情。
他只想她活着,就算是再难,就算是双手也没有了,活着,终究是件好事。
死,是最容易,最简单的事情。
难的是叫一个生意盎然的人,甘心赴死。
钟离啻箍发的钗子掉落了,乌黑的长发散在身侧,他没有在意。
钟离啻不打算做子路,对着那顶帽子,和初如雪的安危比起来,都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披星戴月也好,翻山越岭也罢,只为着一个目标。
北疆的夜里,总有些野兽。钟离啻在一棵树旁假寐,明锐地听到了一声幽长的嚎叫。
是狼。钟离啻知道,这时节,野兽没有吃食,便会从深山出来,在人过路的关口等着伏击。自然,它们的目标,并不是人,据说是因为人肉不好吃,而是人身边的牲口,或者马匹。
狼这种东西,一向是群居惯了的,方才那一声,后面该是群狼齐鸣。
钟离啻却并不打算把自己的小黑驹让给这些畜生,他不打算腿着去筑陵,或者容虹。
钟离啻点起火把,重新上马,拍拍小黑驹的脖子:“受累,只是为了你这小命,今夜是不能宿在这里了。”
于是打马去了。
狼向来有自己的地盘,只是地方大一些。若非饥荒,狼是不会为了一口不一定吃到的肉离开自己的领地,去和其他地方的野兽混战的。
钟离啻也知道,只要今夜能跑过葱山,就算是暂时安全了。
果然,钟离啻没走一会,便听见更多狼嚎,瘆人得厉害。‘
黑驹似乎也感受到了这潜在的威胁,于是跑得更加卖力。
钟离啻循着夜色里的星星,辨别着方向,尽量顺着村庄跑。
人多的地方,在黑夜里会有灯火,野兽也是不敢靠近的。
这种灯不仅是给过往的商队提供方便,更是为了吓唬野兽,叫它们知道,这地方人多。
钟离啻在天蒙蒙亮时,离开了葱山,来到了八百里无人的玉界山前沿。
头也不回,义无反顾地冲进了玉界山,钟离啻捏着手里的剑,随时准备着遭遇野兽时搏击。
钟离啻并不怕野兽,他在北疆战场上,人的精明都经历了,野兽到底也聪明不过人。他只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小黑驹,若是被那些畜生伤了,可不是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