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比起自己的那些个绝情的话语,这一言才算是彻底地断了那人的念想。
我愣在原地,再说不出话来。
这件事,到底不是单纯的男女情断,无论我怎么劝,都是难解了。
话已说清,叶莺缓缓地穿上外衫,赤着脚下了床,她费力地将赵歌扶回了床上,替他盖好了被子。
眼前这个尊贵的人,在她最难过的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身边,更是竭尽所能地对自己好,比起万华,丝毫不差。
她终究是个普通的女人,对于赵歌的柔情攻势,无法抵抗,反是愈发深陷其中。
而且。
以赵歌的王爷身份,要对付王万贯,并不难。
虽然仇人是王万华的父亲,但她决不会因此却步。可以说,叶伯这一死,是完全激发了叶莺对万华父亲的愤懑,又岂是同万华的旧情所能阻拦的。
此时再看叶莺体贴赵歌,我的心里仍是气的,憋气。
夫妻灯的烛火似是临要燃尽,光影越来越暗,一切都快要看不分明了。指尖扣进掌心,我发出了最后一声的恳求。
“莺儿,你能不能去见他一面?”
哪怕是最后一面也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没了你,他要怎么好起来,要怎么变回那个开朗的万华。
“不了。”叶莺没有回头,她握着赵歌的手,一番的意味深长,“终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他的仇人。”
这便是以后,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
……
黯然离开,对于我所知晓的一切,是怎么也消化不全。说起来,万华是无辜的,可叶莺没了生父,又何尝不无奈呢。
真是难解难分。
回去同言悔说了一应的事,他听说是王万贯害死叶伯后,不禁面色困惑,却没有多作一词,看上去有些奇怪,我问过他几句,他却说没什么,便也作罢。
而后,我俩就轮流地守着王万华,生怕这小子突然给自己一个了断。
毕竟,我实在不怀疑他存着那寻死的心。
而在守着他时,我犹豫再三,终是执笔写下一封寄往锦官城的书信。如今,叶莺那边已是一条死路,唯有放希望于千织身上了。
也许这很莫名。
但我总觉得她是能拯救王万华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在信中嘱咐她,记得替我捎带些物件儿过来。毕竟是久住王城了,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带来的好。
比如我从木屋中特意挑选出的好些本武功秘籍。
又比如,言悔曾经送我的纸折花。
之类的……各色之物。
令人惊奇的是,很快我就收到了千织的回信,而送信的不是人,不是鸽子,竟是一只海东青。
巧的是。
那是我曾匆匆瞥过一眼的大鸟。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只鹰实在漂亮,那丰满的羽翼,凌厉的赤色鹰眸,以及右眼上的那道伤疤,都亦如那日。
那日的行刑场。
【作者题外话】:我:诶嘿,我读者在开楼论剧情,一个一个的神算子。
闺密:你的剧情,需要算吗。
我:……
也是,俺是走日常撩妹的人。
恩,撩妹的本少爷正在毕业典礼上吭哧吭哧地更新。
至此以后,再见了,我的学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