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将拔剑为你而战,不论身处乱世,还是被诸神所弃。”─俞夏。
阳光以一种很轻淡的方式洒落在小镇上,就是那种即使你抬头望着天空也丝毫不觉得刺眼。小镇里的建筑像是中世纪的欧洲一般,这些由石块堆砌而成的房屋上幽绿的青苔在彰显着岁月流淌的痕迹,就连大街上都铺着一层看起来有些年头的青石块,简直就是艺术和生活的结合,当然前提你是以二十一世纪的目光来看的话。俞夏有些无聊的在街上独自行走,街上的成群的水手,酒鬼还有娼妓成群结队的交谈着,当俞夏从他们身旁有过,引的路人连连侧目,就连喝的烂醉的酒鬼也会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俞夏,因为眼前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拉风了,用一句很老的话说就是酷毙了。
黑色的短发显得干净利落,背着一把绚烂到极致的佩剑,虽然衣服有些破旧,但完全掩盖不住那种气质,是可以让诺克萨斯最矜持的富家小姐都为之倾倒的忧郁气质。一个帅气的男人孤独的走在路上,浑身散发着忧郁的贵族气息,即使是那些身经百战的娼妓也忍不住想要将那个男人弄到自己床上。至于那些酒鬼,好吧…应该…也是相同的想法。
不过这些都不是让路人注目的主要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俞夏的身后跟着那头两米高的巨狼,全身黑灰色的毛发,尖尖耸立的耳朵,闪烁着可怖红光的双眼,微微张开的狼嘴露出骇人的獠牙,离的很远你就能闻到它身上刺鼻的腥味(你也可以认为是口臭,毕竟它不刷牙),它的嘴前有着一抹闪光,那其实是它流出的口水反射的阳光。
加曼正低头认真的盯着俞夏的脚后跟,以免让自己又跟丢了这个滑头。上一次这个滑头就想逃跑,幸亏自己有一个很灵的鼻子,最后又追上这个家伙。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家伙溜了。加曼看着俞夏不断的咽着口水,嘴角却还是会时不时的滴落下一两滴,眼前那个男人的味道让加曼有种抑制不住的饥饿感,让它疯狂的想要撕扯他的身体,撕咬他的血肉,为此这个疯狂的目的它不惜犯险,进入人类的城镇。
加曼当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疯狂的想要吃掉俞夏,还有些愚笨的狼脑不会让它想到这些,它只知道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既然自己想要吃掉他,那么为什么不呢。
这是诺克萨斯北部的一个小镇,再往北走就是常年被刺骨寒冰所覆盖的铁脊山脉了,俞夏有些怕冷,所以他是不想去那里的,可是如果还找不到她的话,也只能继续往前走了,到时候如果实在冷的受不了就把加曼宰了,不仅能吃顿肉,还会拥有一身上好的狼皮,裹在身上一定舒服地很,要是运气不错的话,在这座小镇上就能找到她。
俞夏在找一个人,一个女人。不,不应该说找,应该说追,男孩子当然要追女孩子了,这是天性。就像俞夏身后的加曼一样……额……有些不一样,俞夏可不是为了吃掉那个女孩,他是为了爱她,拥有她,然后保护她,呵护她,给她最好的一切,所有的一切。
那个女孩有...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