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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牡丹江冷血杀人狂魔程远才胡殿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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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章这个标题就能看出来,这是一起大案,而且年头比较久远,发生于1993年。

    由于这个案子两名凶手下手非常残忍,在那个年代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另外两人的作案手段和作案目标也非常特殊,所以官方从未对外报道过,因此可能很多读者都没有听说过此案。

    本案中的主犯程远才出生于1955年,老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三道关乡丰收村,年轻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钣金工。

    那个年代的钣金工,不仅仅局限于汽车,凡是有关铁片、铁皮的修补工作,全都可以归于此类。

    程远才身高一米八多,身材特别魁梧,年轻的时候手脚就不太干净,常干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1975年的时候,程远才在一次偷东西的过程中被人发现,他为了尽快逃离现场,情急之下就把对方给打伤了。

    这一下问题就严重了,从盗窃变成了抢劫,1975年七月份,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行凶罪,判处程远才有期徒刑二十年。

    程远才在监狱里服刑四年之后,他们的号子里进来了一个新人,这个人就是本案的二号人物胡殿亭,他出生于1958年,比程远才小三岁。

    胡殿亭进来之后,别人就问他因为什么进来,结果这小子一脸委屈的告诉大家:“抢劫,就因为抢了一顶帽子,判了我二十年!”

    大家觉得挺不可思议,仔细一问才一个,原来胡殿亭抢的是一顶军帽,由于当时刚刚经历了那特殊的十年,敢抢劫军人的帽子,属于是性质相当恶劣了。

    这种事放在今天可能都没人报警,或者如果抢的是普通人的帽子也都不算事,但抢劫对象没选对,那就只能看性质,不用考虑价值了。

    胡殿亭这个遭遇算是倒霉到家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程远才和胡殿亭熟悉了,这才发现他身上的倒霉事还不止这一件。

    胡殿亭祖籍是山东的,父辈是闯关东来到的牡丹江,家里一共兄弟三个,他是最小的。

    在他十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结果他爹刚死,他娘就要改嫁,但带着孩子是拖累,他娘直接把三个孩子丢下,一个人跑了。

    三个孩子没地方去,最后叔叔再无奈之下,将他们收养了,但是叔叔家也不富裕,所以日子过的一直都很艰难。

    等到胡殿亭十八岁成年之后,就参加工作了,去牡丹江火车站当了一名列车连接员,专门负责把一节节的车厢连在一起。

    这个工种在铁路部门属于是比较辛苦又非常危险的工作,但是赚的却非常少。

    那个年代军人是很受人尊敬的,胡殿亭在铁路上工作了两三年,经常能看到当兵的,结果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也想弄个帽子戴一戴,就抢了一个战士的帽子,之后就来到这里了。

    在服刑改造的过程中,程远才跟胡殿亭的关系处的不错,首先是因为两个人年龄差不多,程远才长的人高马大,还挺讲义气,所以胡殿亭就很佩服他。

    另外两个人入狱的原因也差不多,他俩都觉得自己很冤,也没杀人没放火,却被判的这么重,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时间到了1991年9月份,程远才因为积极改造,在服刑了十六年之后,被提前四年释放了。

    此时程远才和胡殿亭已经在狱中相处了十多年,算的上是铁哥们了,所以程远才临走之前告诉胡殿亭:“哥先出去混了,你别着急,过几年你出来了就去找哥,咱俩一起干事业!”

    此时程远才已经三十六岁了,人生最美好的阶段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出来之后已经和这个社会脱节了,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工作。

    程远才只能每天东游西逛,先后做过几次小生意,但是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

    两年之后的1993年一月份,胡殿亭也终于走出了监狱,重新回归了社会。

    此时胡殿亭是35岁,跟两年前的程远才情况差不多,根本就找不到工作,而且他还要更惨一些,因为他连家都没有。

    胡殿亭举目无亲,更别说是朋友了,所以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曾经的好大哥程远才,打算先去他那暂时落一下脚。

    两个人见面之后,肯定是大喝一顿,酒过三巡之后,就开始互诉衷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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