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贵气的劳斯拉斯等候在北部湾的外头,保镖看到夜奕臣走出来,连忙打开了车门,让他上了车。
司机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头儿,回哪儿?”
没人应声。
“头儿……”
“山海湾别墅。”
“是。”
夜奕臣蹙着眉头,继续陷入了沉思。
不知不觉地,他抬起手,轻轻地来回磨蹭过自己性感的绯唇。
那上面,似乎还弥留着她的味道,让他莫名地心跳加速。
那样的感觉,从未有过。
只是,他打从心底排斥这样的感觉,仿佛一旦承认了,放任了,等待着他的……将是一种无法预想的万劫不复!
“楚三笙……”
他皱了皱眉,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一脸兴奋,那神情真的像极了饥饿的小灰狼见到了一块上好的肥肉……
你好,我叫楚三笙,我很喜欢你,你娶我吧!
当时,他丢给她两个字:有病!
“头儿,您笑什么?”费扬从车内的镜子看到他上扬的嘴角,有些疑惑。
这样的头儿,很是少见。
“没什么。”夜奕臣上扬的嘴角一僵。
他……笑了吗?
因为想到那个蛇精病的小野猫?
这样的感觉,给他一种很不好的预兆。
“费扬,通知一下,安排今晚的飞机,我要出国。”
“头儿,这么匆忙?您这次回来不是说要去看看夫人……”
*
吻完夜奕臣的这一晚,我终于破天荒的失眠了。
以前,我在“睡他”与“不睡他”之间纠结着,如今,我在“喜欢他”与“不喜欢他”之间纠结着。
就算我没有打算这一辈子还是只跟他一个男人,但是,我知道,只要我想要活命,我非得睡了他不可。
这是无法避免的。
所以,我希望,我睡他的时候,至少我是有些喜欢他的。
毕竟,跟自己喜欢的男人睡觉,总不跟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睡觉来得好吧?
“咋滴,你昨晚嗑药了啊?”
第二天一早,小银银看着我的熊猫眼,一脸怀疑地看着我,“乐火火,你别特么的去了北部湾真的学坏了啊!”
“啪——”
我抬起手,有些无力地扇向它,被它躲开了。
“说得好像我乐意去那地方似的,你要是有办法的话,赶紧把夜奕臣给我绑来,等我睡了他,那一切就都解决了,以后,各走各的,各自潇洒。”
我说这话的时候,注意到小银银神色闪烁不定……
“咦,我跟你说话呢,你没听到啊?”
我伸出手,戳了一下他的脑袋。
此时,他是一个健硕俊美的混血儿帅哥,那张脸可以迷死人不偿命了。
“火火……”
“楚三笙!”我再次纠正,“有话快说!”
“那个……楚楚,有一件事情,我也是现在才想起来的。”
“什么事情?”我挑挑眉。
他抿了抿好看的唇,看着我,说道:“你知道的,我是精灵。但是,但凡精灵都有劫数的。我再过两个月就是五百年的劫数了,需要渡劫,而且,这段时间,我的法力……呃,也是剩不到一层。”
“然后,你想向我表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