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点半,张恒坐在福特越野车的驾驶员座位上,现在的车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把车停在亨利五世的大街上的一块空地之中,这条大街穿过四季酒店所在的林荫大道上,虽然他的脸没有正对着酒店,可是他已经把车上的三个后视镜全部调整了角度,分别反射出正门和两边通往正门的街道以及人行道。
阿拉斯加在这个季节是最美丽的,也是最舒适的。这是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早上。如果张恒想要下车,脸上的那幅深色的墨镜就不会显得那么的不符合时宜,他还穿了一件浅色的拉链夹克,并把灰色的滑雪面罩像烟囱帽一样的带到了头顶,以便需要的时候迅速把它罩在眼睛上。
他很紧张,很兴奋。他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告知自己的老板,甚至于他有些感谢孟铮他们会将自己当做自己人,要知道,如果每一个人的信任度有数值衡量的话,那么孟铮他们对外人的信任程度已经是负数。
团队里其他成员已经在五分钟前下了车。孟铮现在是在大街上,从张恒这个位置来看应该是往北一个街区的地方,他带着大墨镜跟手机耳机,穿一身浅灰色的双排扣西装,手里抓住一个公文包,看起来像是一个大街上随便看到的金领,正要去附近的饭店跟人吃早餐商议工作。
但是他的公文包跟别人的公文包里装的东西不一样,孟铮的公文包里放了一件薄款的运动服,一幅假发,他的裤兜里放的是他的变脸面具喝一幅黑边眼镜,右边的卫星耳机链接的是他放在右前方口袋的加密手机,已经被设置成了声控模式,这样他不需要按键就可以接受跟传递讯息,另外,他还可以通过手动操作手机的前置按键,跟队伍里的某个人通话或者跟所有频道讲话。
他外套的内兜里是一个推进式注射器,里面的克他命足以让一个成年男人在几秒钟之内失去知觉。
他灰色的西裤腰带上藏着一个皮质的小枪套,里面是西格-绍尓P220紧凑型SAS点45口径手枪,左前方的口袋里是一个消音器,可以拧在手机的螺纹枪管上。
“大海呼叫大头。”刘海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
“说。”
“我跟金刚已经到了楼上的套房,进来十分顺利。五分钟之后完成准备工作。”
“非常好。土狼。”
“我已经在目标隔壁的房间内,等大海将绳子摔下来,我就上钩。”土狼回答。
“收到,很好。磁铁。”
“没问题,门口一切正常,人行道上没有警察,街道上没有巡逻车,看来我们目前很安全。”
“收到,胖子。”
“一切正常,视线很好。”
“很好。”孟铮看了看手上的腕表,“大家注意时间。”
张恒又检视了一遍三个后视镜,然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这种工作他以前做过太多次了,所以他很清楚接下来的几分钟会感觉像一辈子那么长。他一直把后脑勺枕在驾驶员座位的头靠上,想让自己看上去悠闲一些,但他的双眼却不断的像雷达一样来回扫视那些后视镜,他这台车的玻璃外面是茶色车膜,所以并不太担心别人会留意到,但他不希望自己做出任何可能泄露意图的鬼祟举动,以防有人在密切关注他——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一辆白蓝相间的小型巡逻警车从身边开过,张恒控制住提醒孟铮的想法。他知道,警察在这附近巡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尽管他的心狂跳了一会儿,但他知道这没什么可担心的。
巡逻车没有停下,而是跟着早上的拥挤车流朝北开去,张恒的目光一直盯着那辆警车,直到它消失在视野之外。
就走张恒朝左边看了一眼的工夫,一辆黑色大型奔驰凌特货车从相反方向经过他面前,挡在了他和四季酒店的正门之前,过了一会儿,货车大概是卸下了什么东西,再次离开酒店大门,经过亨利五世大街跟第六大道的交叉口,然后离开了车流,停在街角的一个发廊边上。张恒扭头看看另一个方向的人行道,现在他能远远看见马路另一边的孟铮,正跟着一大群人朝四季酒店的正门走去。
张恒一边听着耳机里其他人的交流,一边不断扫描三个后视镜,然后再查看着福特车窗外的情形。孟铮在耳机里告诉大家,他的线人已经跟他确认过了,此刻酒店所有的摄像头全部处于瘫痪状态,又过了几秒钟,张恒发现孟铮进入了酒店的大堂,消失不见。
张恒很希望跟他们在一起,但也非常清楚自己在这里的角色—一定要有人开车,也一定要有人负责警戒,必须得留神有某些人妨碍到这次的行动,孟铮虽然没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面对的,肯定是一只跟自己同样经历的军人,还有无孔不入的某些情报机构。
何况这一群人里边,张恒对这个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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