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事?哪来的丑事!”于成海恨这张春兰这张嘴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一巴掌直接呼其脸上。
张春兰见于成海神色不对,白眼一翻,撇了撇嘴角,声调微微降低,却依旧是那般叫人听着犯恶心,道:“爹,那还不是丑事?这当归回来时身上衣服都被撕成那样了,若是没事儿,那才是眼瞎呢!”
“你!”打嘴仗,老实巴交的于成海永远不会是这大儿媳的对手。
“你给我滚!给我滚!这里不欢迎你!不欢迎你!”于当归看不到于成海的脸,但却凭其剧烈抖动的身形猜出对方只怕是被气得不轻,却也为“于当归”庆幸。
至少,在她受伤被人诬陷的时候,还有一个一直真心维护其尊严的爷爷站在她身边。
八十年代,虽然较二十一世纪各方面落后甚多,但人们在名节方面的观念却比现代保守许多。
在现代,遭遇不幸的女子不再隐忍不发,而是勇敢站出来将罪恶打倒。然而,在这个时代,女子一旦被玷污,几乎少有人会主动站出来去为自己伸张正义,因为这个时代,对于名节的重视几乎刻薄到较真儿。
也因此,当“于当归”衣衫不整地被人抬进家门,再次醒来,当各种污言秽语,恶毒揣测如洪荒猛兽般席卷而来时,“于当归”登时便失了分寸。
只是,有没有出事她比谁都要清楚,自己清白还在断不能被人随意指摘。然而村里人是不会去听她说什么,他们只关注他们亲眼看到的。
你于当归的确是被人给撕烂了衣裳!
所谓人言可畏,众口铄金,事实真相永远敌不过众人心中那各种扭曲的好奇心。
于当归听话了一辈子,憋屈了一辈子,不想在自己刚过十七岁生日时最看重的名节就这样没了,于是,激动之下便在身体尚未恢复时跑了出去,她要去找当初那个在她昏迷前发现自己的人,只要有他在,一定能帮自己将这冤屈洗刷。
虽然,她压根就从来没有看清过那人的脸。
然而,天意弄人,四处奔走的于当归不单没能找到那个人,却反因体力再次不支直接从山坡上滚落下来,摔得比上一次还惨。
这一次,于当归没能进家门,而是被人直接扔进了离家几百米远的于家老宅,大有任其自生自灭的架势。
于成海为此同大儿子于保国讲理,却反被张春兰怼得直接背过气去,也因此,在这段时间里,“于当归”经历了人生中最为凄惨的时日。
于当归就那样直挺挺躺着,犹如两颗硕大黑豆般的眼睛在眼眶里骨碌碌来回转着,稍许,便只见张春兰忽地越过于成海,冲至自己面前,用一根萝卜大小粗细手指指着她道:“于当归,你还要不要脸!一个被人糟蹋的破鞋,你怎么还有脸继续活下去!”
“你给我滚!”
“啪!”于成海不知何时拎起了脚边一根没有高粱穗的秃毛笤帚,不再多言,反手便用力敲在了张春兰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