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翻了个身,发现他手里好像握着什么东西。但是由于干尸的模样太过丑陋,还散发着一股酸腐之味,他实在不想和他们近距离接触,便道:“三宝,你去把他的手掰开。”
“啊?”三宝捏着鼻子跟在唐天赐后面,一听唐天赐要自己去掰干尸的手,想都不想就拒绝道,“师兄,你知道我最怕死人了,我宁可被师父罚倒挂十个时辰,也不要去掰死人的手。”
“谁要你倒挂十个时辰了,赶紧的。”
“我还是把子书小姐叫过来吧,她不怕死人,连人头骨都敢直接捡起来。”
眼见三宝真的要去叫子书明月,唐天赐赶紧叫住他:“回来回来!真是的,这么点事儿都办不好,白养了你这个师弟。”
就连平时最听话的三宝也不愿去掰干尸的手,唐天赐只好自己动手。他从旁边捡了一块石头,说了一句“冒犯了”,然后捂住鼻子朝干尸的手砸了下去。由于这具干尸还没有完全干化,砸了一下只是把手砸扁了,却并没有松开。唐天赐只能忍着恶心砰砰砰砸了几下,直到把干尸的手完全砸烂。他拨开碎裂的骨骼和皮肤一看,只见他手中抓着的,是一把白金色的羽毛,在羽毛的中间,还夹杂着一种深褐色的绒毛。
三宝失望道:“我还以为有什么宝贝呢,竟然是一团羽毛。”
唐天赐用两根手指把羽毛夹起来看了看,说道:“就我们目前的处境来说,找到路比找到宝贝重要,这羽毛可比黄金珍贵多了。”
一旁的詹姆斯似乎对这些干尸一点也不感兴趣,他在墙壁里发现了一个暗金色的东西,正拿着锤子凿墙。不一会儿,他就凿下一块石头,捡起来吹了吹,放在火把下一看,惊喜地在心里狂呼,金矿,这是金矿呀!他又朝墙壁里看了一眼,发现里面还埋着一块更大的金矿,便又拿起锤子凿了起来。
詹姆斯想把金矿边上的沙土清理干净,然后把金矿整个儿撬下来。忽然,他感觉到锤子碰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便停下手中的动作,悄悄瞥了一眼唐天赐和三宝,见他们还在研究干尸,没注意到自己,才继续凿起来。
詹姆斯看到墙壁里面有一块灰白色的东西,似乎是骨骼,而且是一整块的大骨骼。他往左边移动了两米,继续凿起来,发现里面还是这种灰白色的骨骼。他翻出备用的手电筒,往头顶照了照,果然,洞穴的顶部也是灰白色的骨骼。他不由得想起了大英博物馆里的那具巨大的恐龙化石,心想这个洞穴之所以不会坍塌,很可能是因为洞穴的本体就是一整具大型生物的骸骨。
詹姆斯激动不已,把洞穴大致的地理位置记了下来,打算以后带一支专业队伍过来勘测,因为这里可能藏着一条质量上乘的金矿脉,还有能轰动世界的古生物遗骸,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唐天赐看见詹姆斯不干正事,喊道:“洋鬼子你悠着点,万一把甬道凿塌了,我们都会被活埋!”
为了不引起怀疑,詹姆斯赶紧扔了金矿,和唐天赐一起研究干尸去了。
与此同时,子书明月一组也在右边发现了一条甬道,而且甬道的墙壁上有人工雕凿的痕迹。子书明月抚摸着墙壁上的痕迹,说道:“这些痕迹还很新,应该是刚凿出来不久,或许我们接下来还会碰见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