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起来了,而那条狗也在一声“躺下,派洛特!”之后,乖乖地不吭声了。我看到这位路人弯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腿和脚,好像是在检查自己是否受了伤。能看得出来,他好像某些部位有些疼痛,所以他蹒跚地走向我刚才坐过的台阶,坐了下来。
我当时是很想帮忙的,或者至少装装样子。于是,我又一次走近了他。
“先生,如果你受伤了,需要帮忙,我可以去桑菲尔德或者海镇叫人。”
“谢谢你,我能行。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脚踝。”他再一次站了起来,试探地抬了下脚,却不自主地发出了“啊”的一声。
太阳的余晖迟迟没有离去,月光却越来越亮,这时我将他看得很清楚了。他披着骑手的披风,戴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我看不大清楚他的长相,我估计他的身材中等,胸膛很宽阔。他的脸应该是皮肤黝黑、面容严厉、眉毛很浓。从他的眼神和紧皱的双眉之间可以看出他的愤怒和挫败。他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虽然不年轻,但也没有步入中年。对于他,我没有一丝的恐惧,只是有些腼腆。如果我的面前是一位俊朗的年轻绅士,我想我绝对不会这么大胆地走过去,无视他的冷漠而提出一些问题,还主动要提供帮助。在我的生命中,还没见到过英俊的年轻绅士,更没有和他们说过话。我打心里崇敬美好的东西——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具有这些品质的男士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自然知道,他们不可能在我的身上找到这些我所崇敬的东西。我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但不讨人喜欢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及。
如果这位陌生人在同我说话时能够和颜悦色,或者能很愉快地谢绝我的帮助,并且表示感谢,那么我一定会继续赶路,不会觉得我有任何愧疚或责任。但是这位路人不同,他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很坦然、放松,所以当他挥手叫我走的时候,我仍然固执地不走,并且宣布:“先生,在没有看到你上马之前,我是不可能留你一个人在这条偏僻的小路上的。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看着我,而在此之前,他几乎没有看过我一眼,甚至都没看过我所在的方向。
“我觉得你该回家了,如果你家就在这附近。你是从哪里来的?”他问。
“就是下面那个地方。只要有月光,在外面待一整晚也不会害怕。我很愿意为你跑一趟海镇,如果你有需要。其实,我正要去那里邮寄一封信。”
“你说你住在下面,是不是那栋有围墙的房子?”他指着桑菲尔德府。这时月光清晰地照亮了桑菲尔德府以树林为背景的灰白色轮廓。而那树林已经在西边天空的映衬下呈现一片巨大的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没有见过他。”
“他不常住在那里吗?”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那么,显然你不是府里的仆人,对吧?你是……”他顿了一下,目光掠过我十分朴实的衣服。我披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戴了一顶黑水獭皮帽,这两件东西远远没有太太仆人的衣服讲究。他似乎很难判断出我的身份,于是我帮助了他。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下,“该死的,我居然把这个忘了!家庭教师!”我的服饰再次成为他审视的重点。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挪动脚步,脸上就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托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如果你愿意,你本人倒是可以帮我点儿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想办法去抓马的缰绳,之后把马牵过来。你应该不会害怕吧?”
我确实不敢去牵一匹马,但是现在是他要求我去做,所以我很乐意尝试。我将皮手筒放在台阶上,向那匹高大的马走去。我竭力想抓住马的缰绳,但是这匹马性子太烈了,我根本就不能靠近。我尝试了很多次,但每次都徒劳无功,我很怕它踩我。这位路人观看了很久之后,竟然笑了起来。
“我知道了,”他说,“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这边来的,所以你只能让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我现在得请你来我这边了。”
我走了过去。
“对不起,”他继续说,“出于需要,我不得不请你帮忙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之后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拐地向马匹走去。他一抓住缰绳,马匹便乖乖地站好,于是他跳上马鞍。因为上马时触碰到了扭伤的部位,所以他又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现在好了,”他将紧咬着的嘴唇松开,继续说,“把马鞭递给我就可以了,就在树篱下面。”
我找到马鞭,递给他。
“谢谢你,现在你赶快去海镇寄信吧,快去快回。”
他用带马刺的靴子轻叩了一下马,那匹马先是一惊,之后跃起后腿,疾驰而去了。那条狗赶紧蹿上去,紧紧跟着。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就像卷走荒野中石楠花的一阵狂风一样。
我拿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刚刚发生的事情现在已经完全过去了。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既不重要,也不浪漫,而且不算有趣。但它标志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一段小小的插曲,当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提供了帮助,这总是让人高兴的。这件事尽管微不足道,稍纵即逝,但毕竟是积极主动的行为,在我的生活中总是被迫做一些事情,已经让我厌倦了。刚才那张面孔已经变成了一幅新画,被送进了记忆的画廊,它是一张很特别的画。第一,他是男性;第二,他又黑,又强壮,又严厉。
我到了海镇,将信投入邮局的时候,这幅画仍浮现在我眼前。我匆忙下山,快速地往家里赶,脑海里还是这幅画。路过台阶时,我停下脚步,驻足观察着周围的景色,用心聆听着周围的声音,心想马蹄声会不会再次出现在这条小路上,会不会还有一位身披斗篷的男士和一条盖特拉西似的纽芬兰狗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眼前只有树篱和一棵光秃秃的柳树静静地站在路边,被月光浸染;我的耳畔只有阵阵微风,风在一英里开外,绕着桑菲尔德府的树林时起时落。当我面向微风吹来的方向俯瞰时,灰色的府邸已经有灯光透过窗户在闪动了。这是在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必须快点儿回去。
说真的,我不想回到桑菲尔德府,因为从我踏进门槛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又回到了死水般的生活之中。我穿过寂静的大厅,爬上昏暗的楼梯,寻找我那间孤寂的小屋子,然后去见心如止水的费尔法克斯太太,接着就是和她一起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夜。这一切现实将我在这段旅途中所幻想的兴奋都浇灭了,我又戴上无形的镣铐继续平静地过日子,我的感觉完全被控制住,上了锁。这种安稳的生活,我再也欣赏不了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被扔进变化无常的到处充满艰辛的生活风暴之中,如果痛苦挣扎能够使我获得启发,之后让我向往我现在很不满的宁静生活,那么对我的帮助真是太大了!是的,正如一个人总是坐在安乐椅上,他很想站起身散散步,走上一段距离,我现在渴望站起来走走。
我徘徊在庄园的门口,在草坪上来回踱步,我又走在人行道上。玻璃门的百叶窗已经关上了,我看不到窗子里面的任何动静。我的目光和我的心都好像已经从那栋阴暗的房子里出来,从那个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满布暗室的灰色洞穴中退出来,来到在我前面展开的一片天空下——万里无云的蓝色的海洋之中。月亮已经走到了天空正中,离开了刚才藏身的山顶背后。它将山峦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还在翘首企盼着,决心要到达深远的天空顶端。还有一些闪闪发亮的繁星紧随其后。我望着它们,不免热血沸腾起来。但是往往心情的旅行会被一些琐碎的事情拉回来,现在大厅里的钟敲响了。我转身离开,打开府邸的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内并不是昏暗的,因为高悬的铜灯已经被点亮了。暖融融的火光笼罩着大厅和楼梯最下面的几级台阶。这些火光是从大餐厅里溢出来的,那边的两扇门都打开了。温暖舒适的炉火溢出的红光照着大理石炉板和铜制的炉具,紫色的幔帐和打了蜡的家具也蒙上了一层悦目的光。炉火照亮了壁炉边上的一群人,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们是谁,也没听清里面欢乐与嘈杂的声音,好像有阿德拉在说话,门已经关起来了。
我急忙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虽然这里生着火,但却没有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里面。但我看到了一条长着黑白相间的长毛、酷似小路上“盖特拉西”的大狗。它正端正地坐在地毯上,表情很严肃地盯着壁炉里的火焰。它和那只“盖特拉西”是那么相似,就连神情都一样。我禁不住走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那个大家伙立刻翻身起来,走近我,闻我身上的气味。我抚摸着它,它高兴地摇着大尾巴。不过同它待在一起,我还真的有些害怕,这个家伙看起来怪异恐怖,我猜不出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打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同时也想知道这位客人的来历。接着,莉娅走了进来。
“这条狗是怎么回事?”
“它是跟老爷一起回来的。”
“跟谁?”
“老爷,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德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室,约翰被派去叫医生了。老爷回来的时候出了点儿意外,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
“那匹马是在路上摔倒的吗?”
“是呀,下山的时候在冰上滑了一下。”
“哦!给我一支蜡烛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了过来,她进门时,身后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向我把刚才的新闻重复了一遍,还说外科医生卡特已经到了,现在正在罗切斯特先生那里。说完,她便匆匆离开,吩咐下人上茶点,而我回到楼上,将出门时穿的外套脱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