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天只是蒙蒙亮,随着我的闹钟响起来,我的眼睛就警醒的睁开了。
中州的天亮起来的似乎比别处都晚一样,抛开我的瞌睡的话,我很喜欢这种朦胧深蓝色的天光。
如果放在平时我肯定还有一个懒床的环节,闹钟得响五遍我才能不情不愿的爬起来,总有一种自己上辈子是贵妃娘娘什么的错觉,总之必定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种,不愁吃喝那种,富贵安乐那种,所以这辈子投身在平凡人家浑身都不舒服,懒得就像散了魂的妖精,不得不出门挣钱养活自己。
现在闹钟只是起了个头,我立马伸手按掉了,胳膊伸出去感觉到有些凉意。
庄年华在我身后抱着我,我不知道他没女人的时候手是放在哪里的,总之现在他的手抓着我的小兔子,睡梦中也用着力道。
我有些哭笑不得,心底又有一种极其微妙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就像这就是我上辈子贵妃娘娘生活里的一部分一样。
我把这荒诞的感觉和念头抛到脑后,轻手轻脚的抓着他的手,还没有拿开,就被他一个用力带回了他的怀里,我不得不面朝向他。
庄年华微微觑着眼睛,晨间的他看起来那么慵懒无害,像是一只懒猫,和白天的猎豹形象全无瓜葛。
我的心微微有些软化,生出一种类似母爱的感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着自己以后生儿子也要生这么漂亮这么酷的,不过他要是品行不端敢去那些乌七八糟的地方找女人我一定会打断他的腿。
神思恍惚不知到了哪里去。
“去哪里?”
庄年华没有忘记他告诉过她在中州要一直跟他一起的,他给了她阔别重逢以来第一次最好的感受,最特殊最至高的服务,哪怕这一年以来的思念逼得他快要疯了,哪怕这一年以来的思念在见到她之后全部化作了疯狂的欲念,但是他还是对他给了最狂乱又最温柔的体验,没有一丁点儿弄痛她。
他也知道秋水身上一定是发生了特别特殊的事情,她不记得事情了,这些种种谜团今天就应该就能知道个大概。
直到看到她睁着无辜漂亮的眼眸跟自己说,“你好,陌生人,我叫吴真心”的时候,她的眼中透亮和平时没有丝毫变化,依然的懵懂依然的纯真,除了看他的眼光变成了陌生人的打量。
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了,被忘记是什么样的感觉。
从前他自己也忘记过人事,现在他理解了当初的秋水是多么沉痛的心情,这种感受除非亲身经历否则很难想象,很难去体悟。
庄年华不是傻子,相反他很理智很聪明,他相信,如果曾经他们能相爱,如果他认可的灵魂伴侣曾经可以爱上他,那么现在依然还是可以爱上他。
而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让她的身体先于她的感情爱上他,不记得没关系,美好的回忆可以重新制造,重要的就是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情。
我看着他睡得跟个大狗狗一样哪里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老实说我很享受和他之间这样的睡觉,很安心就是了,有一个这么英俊漂亮的男人这么呵护着,哪个女人又会不想要呢?
哦,那些已经有爱人的除外。
至于我,除了这个人,还能不能和别人做到这么自然?这我不知道,还得处着看。
我知道我现在对于庄年华这样的人来说大概就是一时新奇萌上的宠物一样,他没结婚的话我算是炮友,他结婚了的话我就算是情妇,不管怎么样这种关系是短暂而终将终止的,运气好他会给我很多钱,那我不会拒绝,不给的话,我也不会开口要,反正顺气自然就好了。
“我要上班呀炮王。”
说着捏了捏他的脸。
一句调笑的话换来他邪气一笑,用他斗志昂扬的小-兄-弟顶了顶我,我已经完全能习惯并且接受这种流氓行径了。
昨儿晚上吃过饭洗漱之后,就被他压在餐台上又是一阵索求,如果不是最后我连连告饶说自己要背稿子,不知道他还要多少次。
他就像是最狂野最壮实的狼王,而我,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每次都能泛滥成灾,好像这身子天生就是给他定制的。
庄年华也想到了,她还有工作要去做,昨儿看她背的稿子上写的是柳橙建材,他也放心不少,起码是正经工作。
如果他捧在手心里的宝贝流落在外受尽磨难的话,那对他来说才是最诛心的。
“等等我让人送你去。”
他在我耳边低喃,然后忽然翻身覆上我,我一直不知道原来速战速决其实他也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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