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让你去鹿城安胎。”
李海棠的医馆在鹿城,短时间内,她脱不得身,先得把自己的事业做好,多赚点银钱。
萧陵川有钱,有积蓄,有宝贝,那都是用性命换来的,李海棠不能心安理得地花自家野人夫君的血汗银子。
她羞涩地想,将来,自己怎么也要生个一儿一女,凑个“好”字,给女儿送丰厚的陪嫁,儿子还得娶妻生子,需要一大笔钱。
“没那么严重,我在边城住了十几年,习惯这边风水。”
春娘不以为意,鹿城虽然紧挨着边城,但风土人情完全不同,她更适应边城百姓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豪迈,过去怕水土不服。
晚饭,两家人围坐在桌前,桌上有一个炭盆,上面放着个铜火锅,里面涮着羊肉片,蘸料是特调的芝麻酱,竟然没一点腥膻味。
羊肉片到滚烫的汤里,几秒就烫熟了,滚一圈酱汁,吃在嘴里嫩嫩的。
冬日里吃羊肉,最是滋补,热气熏得李海棠双颊粉红,美不胜收。
“金琥,你小子多吃点,你不多吃,咋长高呢。”
春娘坐在李金琥身边,一个劲儿的给他夹菜,嘴里还念叨,“咱们北地的汉子,就是比南边高大,但是长相也比较糙。”
对比下,南边钟灵毓秀,更容易出美男子。看看人家小桃红,那张脸天妒人怨,找不到一点瑕疵,关键还有一副好嗓子,老天都赏饭吃。
李海棠的筷子顿了顿,一脸黑线,吃饭的时候,为啥要提那个坑货!
要不是为解决小桃红,她能光荣地进了死牢,还来个一日游么!提起来就伤感。
“小桃红混得再开,也是下九流的戏子,我们金琥是读书人,以后要做官的。”
李海棠连忙反驳,长得美,比女子还美,将来娶媳妇不会有压力吗?
万一娶个丑陋的小娘子,孩子长相随娘,一看就不像是亲生的。
“海棠,你不是一向对读书人看不上吗?”
春娘愣住,前段时间,到底谁说读书人不仗义,靠不住来的,变得真快!
而后,她想想,许是自家妹子被小桃红坑去演什么尸体,又刚好被李秋菊掳走,心里上过不去这个砍。
“金琥啊,你以后想找个啥样的小娘子做媳妇?”
春娘算算,李金琥今年十岁,也是个半大小子,她掏出给李金琥的平安扣,上面带着丝绦,正好可以挂在腰间。
“我……我还小。”
李金琥接过礼物,道了谢,面色涨红,将来找什么样的,他还么没想过,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找什么样的。
“哦?这个你想过了?”
春娘特别喜欢孩子,逗弄李金琥,见他一本正经,好奇地问道,“那你不找哪种呢?”
“不找……”
李金琥偷偷地看着自家大姐一眼,见李海棠也期盼答案,想了想,闭上眼睛,咬牙切齿道,“不找我姐这样的!”精明,事多,能花钱,爱表现自己,自恋,还有作,他感觉,世界上除了他姐夫,换个男子都忍受不了她。所以,姐夫太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