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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以肉为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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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士信策马行走来尸横片野的战场,周边的兵卒都在认真的清理着战场。

    这多年征战,他的心早已如钢似铁,如此景象早已不能引起他的感慨,古井不波,脑海中在琢磨着下一步的动向。

    这受到李靖的指点,罗士信作为三军统帅也日渐合格。

    原先作为大将,他想的是怎么打好这场战,怎么以最小的代价打赢当前的战役,取得最出色的功绩。取胜之后,享受着胜利的喜悦,若表现的出色,更会受到夸奖膜拜。至于打仗结束之后的事情,这个慢慢考虑。而现在作为统帅,他的目光就看的更远了。沉浸在当前的胜利,对于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那是极度危险的。他所要思考的重点是下一仗应该怎么打,下一仗应该如何取胜。至于李靖他想的会更远,作为三路大军的总指挥。三路大军相隔千万里,这想要指挥千万里之外的军队,必先要拥有决胜千万里之外的干略。

    这份能耐,相信也只有李靖能够做得到。

    罗士信目前的水平,仅限于率领手中的兵马,指挥他们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强敌,让他去指挥千里外的友军,智商就有点不够用了。

    “大将军,接下来,我们是停下来休整,还是等着后方的粮草送上来?”刘仁轨面色有些惨白,他平时都是在后方处理军务,真正上战场还是有史以来第一回,这亲眼见到如此尸横遍野的场面,这胃中的液体都忍不住翻滚作呕,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也幸亏他心理素质强硬。换做是他人,第一次就遇到这种场面,非呕吐个死去活来不可。

    当然这种事情也有例外,罗士信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如此。他就是一个怪咖,十四岁的年纪上了战场非但没有任何不适应。反而一次兴奋,性子里有着嗜杀的冲动。

    “不等了!”罗士信瞧着草原深处道:“这既然决定要打快战,打闪电战,那就干脆快的彻底,不墨迹不耽搁。直接打进去,一快一慢的有啥意思。”

    刘仁轨此刻也体会到了闪电战带来的好处。因为他们的快,突厥意想不到毫无防备,让他们打个措手不及。

    只是粮草的运行速度,很明显的会跟不上节奏,继续快下去将会离后勤线过远。

    刘仁轨心中顾忌便在于此。三军先动,粮草先行,这是这个时代打仗的基本定律。罗士信这一次违反了这一定律,非但没有照成多大的影响,反而获得了非凡的战果。这让刘仁轨惊愕之余,也察觉用兵之道果然要随机应变不能死照兵书,一成不变的生搬硬套。

    但是粮草的重要也是毋庸置疑,历史上多少以少胜多的战役跟粮草有关?

    最耳熟能详的官渡之战。若不是许攸给曹操带来了乌巢粮草的消息,曹操在濒临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真能战胜坐拥北方四州的袁绍?

    继续深入。他们的粮草真的会成一定的问题。

    “趁着胜果,乘胜追击,确实能够大占便宜。只是……粮草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我们轻装而行,带来的粮食,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刘仁轨刚刚从后方调查了他们所拥有的粮食,所有粮食统计下来。不够他们吃上两天。两天后就会有断粮的危险,这攻破了粘怗部落。也确实能够缴获一些食物。

    但是粘怗部落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如中原一样。食物向来是他们生存的严重问题。他们的生活向来都是春夏秋储备过冬的食物,依仗储备的食物来熬过气候恶劣的冬季。现在冬天方刚渡过不久,突厥人储蓄用来过冬的食物也都吃了差不多了。想要依靠上缴来的食物熬过难关,却也不太可能,至多不过是多坚持几日罢了。

    “不是还有羊嘛?”罗士信很明显的想过这个问题,随口就做了回答,“这个粘怗部落不小,羊圈里最少也应该有*万头羊,只够了。”

    “这倒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刘仁轨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部落里的牛羊,来养三万兵是绰绰有余的,只是让吃习惯大米的中原人突然改变习性,效仿突厥人以羊奶、马奶、青稞果腹,未必就能适应,也便担忧道:“我就怕我们中原人吃不习惯,偶尔喝些奶果腹到没什么问题。但是长时间的使用,未必坚持的下来,不晓得会不会出现意外。”

    薛万均从一侧赶了过来,他听到了两人的商讨,附和道:“突然改变生活方式,会造成水土不服,闹肚子生病。我们任务极重,出这种意外,对接下来的大战不利。”

    “你们想哪去了!”罗士信翻了翻眼道:“我的意思是杀着吃,我才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去体验突厥人的生活方式。”

    刘仁轨、薛万均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先后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怎么,还舍不得?”罗士信看出了他们的意思。

    刘仁轨还当真的点了点头。

    这并非是他小气,而是在他看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羊在古代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牲口,它的奶可以喝,毛可以用来做衣服,粪便是最佳的肥料,能够改善土质,还好养活,最后肉也能吃。莫说是在畜牧不发达的中原,就算在畜牧业发达的草原,羊都是宝贝一样的圈养着的。只有在来最重要的客人或者它即将老死的时候,才会杀之取皮吃肉。

    将劫掠来的这些羊运回大唐,将会生产出巨大的财富,衍生巨大的价值。

    而杀着吃呢?

    羊的肉并不多,他们当兵的体力消耗巨大,吃的也多。一只羊除去血骨头,一餐最多也就只能满足十人的肚子。

    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余。十万只羊,不够军队吃上一个月……但是十万只羊,若合理的利用,所产出来的利润是巨大的。

    正是因为相互计算下来。根本不成比例。

    刘仁轨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经过罗士信这么一说,心头在滴血!

    这种打法实在是太奢侈了!

    罗士信道:“其实我也有点舍不得,但一切都是值得的。以羊肉为食,就不用顾忌粮草后勤,能够打的胜利顺畅。不至于因为后勤而束手束脚。打的顺,也就能够减少伤亡,能够早一点结束这次战役。最后到底是赚是亏,这个不是我想的问题。打赢这场战役,将突厥歼灭就是我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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