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很奇怪的爱好,直接把大伙逗逗乐了。
也是,这都是一帮专业的喜剧演员呢,有心逗你开心还是比较容易。
曾黎想到这,于是扶着桌子站起来。她今天已经换上了“郭芙蓉”的衣服,但拍的并不是第一天的戏,而是后续的场次,所以人到的挺齐的,就是大家这衣服吧...
辛亏本姑娘天生丽质,不然就惨了。
“妮姐。”她走过去,坐在闫妮旁边。
“怎么了,黎黎?”
“我是第一次演喜剧,好多东西不一定太会,到时候还要多多麻烦你一下。”
“可以啊,没问题。”闫妮很快点头。
“谢谢姐。”
如此这般,两人便聊了起来。
...
这边,结束了通话的林浩,继续自己呆在酒店里和奥斯卡一起处理事务。
基本上流程都是:先和劳伦斯通话,确定一下日常的一些东西。比如说一些商务活动,类似于代言啊,综艺节目啊,还有一些日常的接洽。
总之很杂。
然后和奥斯卡对接一下影视上面的商务资源,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的那种。
因为还是怎么说,还是不算很多的。还是,《分手男女》之前,估计找他的类型都不会有很多改变。
“还是那句话,优先接其他类型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本子好坏。”
“好的,林,那这次的本子...”
“我还蛮感兴趣的。”
林浩抬头给了个肯定的眼神:“《迷雾》,还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改编的,史蒂芬·金写的。”
史蒂芬·金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光是他写的小说,被翻拍成电影成为经典的,就有《闪灵》和《肖申克的救赎》,更多的比如什么《绿里奇迹》的,都不够级别排上号的。
至于你要说这部电影在原来时空里的咋样...
不亏本,就差不多不亏本的架势。
但还行,主要是这个电影有一个太坑爹的结尾,或者有人觉得神作的结尾。
...
“可以跟他们继续接触一下,帝门...是吧?”
原来是这个公司,温斯坦公司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可能大家不太熟悉它的名字,但说到一个成功的系列你就知道了——《惊声尖叫》系列。
这个电影公司,也是拍鬼片居多的。或者说,恐怖片。
而且,他们不是第一次邀请林浩出演了,但是之前的剧本说实话都比较的...烂俗?反正就是林浩觉得没什么看得上的,但是史蒂芬金的小说还不错。
至于内容觉得什么的...
他只能说,在自己没有转型之前,接一些这种电影挣钱,有谁不爱呢?
林浩不会嫌钱多的。
所以继续接触,然后最后一个就是和布莱恩的聊天。一般没事的话,他们是两三天通话一次,但林浩这段时间经常打过去跟布莱恩闲聊,
不是别的,因为旗下艺人的事情,他心情不太好。
林浩要上阵安慰,顺便讨好下...
额,某方面说,小两口现在做的事情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