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果然是公主,这种常识都不清楚,林旭说道:“兔子的话,一般不会只挖一个洞,它的窝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洞口。我们找到一个,周遭一定还有别的洞口。”
林旭在周遭找了一圈,又发现了四个隐蔽洞口,分部在周遭三四十米方圆内。
看样子,这个野兔窟不小,挖洞抓兔子不现实,林旭选了最简单的方法,找了些干草,再找些新鲜的植物放在干草上,分几堆,把四个洞口全部堵上,然后点火。
干草被引燃后,灼烧新鲜植物,会发出浓烟,一部分升腾而起,另一部分进了兔子洞里面。
一共五个洞口,只有萨乌玛守着的洞口没火,很快有一只野兔窜了出来。
萨乌玛瞧见野兔想抓,手还没伸过去,兔子就跳出了一米多远,这时候一块石头飞到,击中了野兔脑袋,把它打落到地上。
林旭一个石头砸中野兔,人已经来到萨乌玛身边,等着里面兔子出来一个抓一个,一连抓了四只大野兔才罢手。
萨乌玛觉得这种事儿太有意思了,也想抓,可惜一次次都是失败,最终抓到了只小的,巴掌大小,“林旭你看,我成功了,我也抓到了耶。”
林旭打趣道:“真是好大一只猎物来着。”
“才不管呢,反正我抓到了。”萨乌玛抓着兔耳朵,瞧着小兔子,“你可是我徒手抓的第一只兔子,算你好运,我心情好,就放了你。”
放生兔子,萨乌玛的心情更好,蹦跶到了林旭背上,“真的好好玩。林旭,和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简简单单一件事情,我却觉得很幸福。”
“我的公主小媳妇,你还真好伺候,抓只兔子都高兴成这样。”
“以前没玩过嘛,有趣,当然觉得开心。林旭你都不知道,我以前被管的多严,身边总是有人盯着,多少双眼睛看着我,稍稍做一点事情都有人说。就算是伸了懒腰打个哈气,也会有人说我没礼貌,丢了公主的面子,不许我那么做。
我们干脆就在这里住下吧,我很简单的哦,只要你能填饱我的肚子就行了。”萨乌玛嗲嗲说着:“我们呢,白天就玩游戏,打猎,晚上就在一起生孩子,一直无忧无虑,一定会很幸福。”
做野人的话,三两天或许会开心,三两个月的话,鬼才愿意呢,林旭说道:“行,今晚上,我们就做野人。吃的到手,我们回迁区。”
这一趟算是收获满满,林旭找了根腾把兔子都拴起来,一手提着野兔和野菜,一手抱着萨乌玛的美腿,原路返回山洞。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空繁星点点,萨乌玛在林旭背上,唱起了圣拜的的歌谣:“荒芜的旷野,闪耀的繁星下,勇敢的战士和公主顶着狂风在穿行,他们按星月的指引,走向幸福的终点……”
萨乌玛的声音非常甜美,心情又好,歌声动听极了,林旭放慢了点脚步。
一曲唱完了,萨乌玛香了林旭一下,紧接着唱起另外一首,但马上停了,从林旭的背上跳下去,跑向不远处的树丛,“不许偷看,不许偷听哦。”
林旭微微一笑,再漂亮的女人,也是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林旭把东西方向,走到不远处,掏出家伙方便了下。
小便完,林旭意外的发现了一样东西,地上竟然有个烟头,捡起烟头看了下,这个烟头很新,丢下来最多只有三个小时,现在还能闻到淡淡的烟味。
林旭很想让自己相信,这个烟头只是一个猎人偶然路过的时候留下的,可是本能告诉他,绝对没有那么巧的事情,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也许,有人潜伏在周遭,正在盯着自己一行。
想到这个可能,林旭知道今晚上没办法在这里过夜了。
萨乌玛方便完,来到林旭身边,投进他怀里,“咦,林旭你怎么了,面色有点古怪哟。”
“我的公主,我们可能有麻烦了,跟我来。”林旭单手抱起萨乌玛,一手提着食物,快步跑回了山洞。周亮已经捡了一大堆的干草木柴,点燃了篝火,就等着林旭打猎回来,现在瞧见林旭和萨乌玛带着不少猎物回来,乐了不行,“哥么,公主你们总算回来了,我都把东西准备好了,咱今晚上还吃烧烤大餐。呀,野兔,好东西啊。”林旭快语说道:“今晚上烧烤是吃定了,不过不能在这里。立即收拾东西,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