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香的大骨头汤和米饭融合,让味道不再那么霸道,但是醇厚的更加引人口水。
里面大骨头还带着没剔干净的瘦肉。
满满直接夹了一根大骨头,直接抓在手里,一手拿着大骨肉,一手拿着玉米面的饼子。
先是小心的把头都吃掉,然后对着骨筒开始用力的吸,要把里面的骨髓都吸出来,吃的是手上和小脸都是油。
跟着,里正娘子又端来一大碗新的杀猪菜。
“这是做好的之后留着的,之前冻住了,又热了一下,更好吃了。”里正娘子觉得黑土既然是书生,那身上酸腐的毛病自然不少,可能是嫌弃他们的。
莫予书却是温和的道谢,双手接过了菜。
里正娘子出去的时候还说:“这黑土啊,长的好,虽然是书生,但是比村里那些上了几年学堂,就用鼻子看人的小兔崽子们强多了。”
里正瞪眼:“那黑土家的小娘子这样的人物,嫁的人能差了么?那是书上说道,啥来着……”
里正想了半天,才只能想到一个:“君子!对,谦谦君子,黑土不就是那种人么!”
而莫予书,不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个君子的称号,一手拉着他娘子的小手,一手拿着筷子,还在想,为啥热一热就更好吃了么?
秦晚词解释:“杀猪菜和其他菜不一样,其他菜是新鲜的好吃,时间长了可能就不好了,而杀猪菜,是多做,吃的时候一热,才越吃越香。”
切成细丝的酸菜,大块儿的肥多瘦少的猪肉,酸洌清爽中又带着醇香。
团团看了莫予书一眼:“叔父,一手吃饭,一手扶碗,吃饭不讲话,讲话不吃饭。”
莫予书:……
熊孩子!
圆圆莹宝则是夹了一筷子酸菜到自己的碗里,然后圆圆又给莫予书夹了一筷子。
“哥哥,你别说叔父了,书上说了,这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叔父缺的那只手,我可以帮忙夹菜的。”
秦晚词:……
闭嘴,你娘要脸!莫予言低头笑的不行。
而团团和满满对视了一眼,也默契的一人给莫予书都夹了菜,莹宝也不甘示弱。
就连轩宝,都拿着勺子和筷子,两手并用的给莫予书夹了一块儿血豆腐。
莫予书冷漠脸:就,气氛到了,他不缺个手都不行了?
但是这菜确实好吃,不精致,但是大气又淳朴,浓香又可口。
酸爽开胃,下饭美味。
吃完了,又聊了一会儿,天色渐黑,莫予书才穿好衣服,和里正等人告别。
但是临行前,还有些疑惑:“这杀猪菜,不是过年或者娶媳妇嫁闺女的时候才吃的么?”
里正笑道:“不知道了吧,晚记养殖作坊开在这里了,以后吃猪肉方便,主要是,从八月大家就一直忙,还去修路,杀一只猪,主要是为了感谢黑土家的,然后就是给村里人少分点儿,也算是犒赏他们这段时间的辛苦。”
莫予书点头,回去的路上还说:“这里正当的,这村子的日子要是过不红火,都对不起他这个人。”
路上的雪已经厚了,孩子们也不用抱着,手拉手,踩雪踩的咯吱咯吱的响。
莫予言则是走在最后,一直抬头看天上的雪花和明亮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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