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都不太好,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她们因为我的事儿拌嘴了,或许正是因为说起了我的去留问题。
嫂子狠狠剜了我哥一眼。我至今记得那个眼神。那是我出狱前无数次想象过的眼神。
我是该想想的,我该做好心理准备。
当天吃完饭,我哥一家就急匆匆上了火车往回赶。我和母亲一起回了家。
只有母亲没变。
她还是大学里那个图书管理员。只是比我入狱前多了一副老花镜,许是怕我看了难过,她还特意染黑了头发。
家里当然有些变化,但我印象中的那些老物件都还在。
皮沙发,皮子面儿已经破损,露出了里面的海绵,母亲便拿一张小毯子盖在沙发上。
玻璃茶几,放在墙角的三角形的电视柜……好像熟悉的老朋友在跟我打招呼。
那一瞬间,我热泪盈眶。
在听到母亲说的那句话后,我放声大哭。
母亲说:“儿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大不了咱们娘俩儿相依为命。”
我已经很久没哭过了。
监狱里的生活当然有不为人知的阴暗面,但既然进去了,期待值总会放得无限低,即便挨了欺负,忍忍总能过去,再说,我是因为故意伤害进去的。如果按照犯人们不敢招惹的程度给罪名排个序,我这罪名次于杀人和贩毒,能排进前三。在监狱里,我还真没怎么挨过欺负。
所以,我真的很久没哭过了。
直到眼泪像两条毛毛虫,爬上我的脸,爬得我脸颊奇痒无比,我才意识到我哭了。
那天晚上,我是闻着被单上茉莉花味道的洗衣粉留下的香味睡着的,我睡得并不太踏实,我梦到了小时候,我走丢了,怎么都找不到我妈。我还梦到一座坟,碑上刻着我爸和我妈的名字。
我醒得很早,天还没亮,我就醒了。
夜是那么静,老房子的隔音效果又不太好。我听到另一间卧室里我妈翻身的声音。
她也没睡,不知是因为我回来而开心,还是在为我的前途担忧。
我给她做了早饭,还有中饭和晚饭,一连一个礼拜。
我只会做饭——我在监狱的伙房干过,多少有点颠勺儿的手艺。我亏钱我妈太多了,却只能以这个方式报答她。
我跟社会脱节了,什么手机啊网络啊,我都不会。
除了有把子力气,我一无是处。
我试着在报纸的招聘信息上找工作,可那上面要么让我交押金,看着就像骗子,要么就是一听说我服过刑,连面试机会都不给。
说来惭愧,还是我妈帮了我。
有一天她下班回来,跟我商量,说是认识承包学校食堂的老板,那老板人不错,愿意给我个机会试试,给学生做大锅饭。
我正好擅长干那个。
这工作在许多人看来都有那么点“低贱”“卑微”的意思——我觉得是。
但对我来说,简直是老天爷眷顾。
我记得,第一个月的工资,我给我妈买了一个几百块钱的肩颈按摩器,我妈可喜欢了,每天下班了都用。
我知道工作机会来之不易,就拼命工作。下班的时候,别人都走了,我总是留下整理东西,定期清洗料理台,清洗地面。
我干了这些,老板都看在眼里,别的大厨一个月1800,我有2000。
后来他又把我提拔成总管——就叫总管吧,我们也没讲究过称呼。什么采购肉、菜啦……反正吧,大小事务,只要我看在眼里的,都能管,都能干。我们老板也乐得清闲。
后来学校扩建,又加了一处食堂。我跟我妈一商量,给校领导送了些礼,就把那食堂承包下来了。
这摊活儿我已经轻车熟路,可光我自己肯定不行,厨子、帮工都得现找。
上哪儿找去呢?
我想起了以前的狱友。
有两个人挺仗义的,跟我一起在监狱伙房干过,我算着日子,他们应该就在前不久前后脚出狱的。
我出狱前跟他们相互留了家庭地址,顺着地址,我找到了他俩。
一个找工作成天碰壁,跟我刚开始的时候一样,一个给自家姐姐的服装店打工,一个大老爷们儿,去卖女装,别扭,姐夫还老给他脸色看。
我跟他们说了食堂的事儿,工资给到2500。那年头,炒菜师傅2500的工资算是比较高的了。
他们二话没说,当天就去食堂帮我置办、归置东西了。通过他俩,又介绍了两名会做拉面和粉的前科人员。
这么说吧,我那个食堂,几乎承包了墨城一看——就是第一看守所从伙房出狱的所有人。
当然了,我也要看人品,总的来说,能来食堂工作的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的。我怕把利害关系说清楚了,大家知道这个工作环境来之不易,介绍起人来,都很谨慎。
这么多年了,一直没出过什么事儿。
好日子来了,是真来了。不说别的,我这些年的的确确赚了些钱。
我添了一辆车,跟母亲住在一起,就一直没买房。
我还出钱送我哥的孩子进了他们那儿最贵的私立学校。我哥专程赶来接我出狱,这个恩我不会忘。嫂子那样对我,我也不会记恨她。
她只是被吓住了。其实嫂子是个挺好的人,了解以后她对我不错,一直张罗着给我介绍对象来着。
对了,得说说我跟吴端的认识。现在应该叫他吴队了吧?他来学校做演讲的时候,肩章上好几个星和杠,好威风。他还带同事来我食堂吃过饭,我说不要他钱,他硬塞了好几十。
他吃什么长大的?毕业也有几年了吧?怎么一点都没变呢?还是学生模样。
我认识他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成绩好,只觉得这小子白白净净的,可不像当警察的糙汉子。我还经常看到餐厅里有女学生给他暗送秋波……哈哈,是这么说的吧?
这样的学生每一届都有,我也不觉得有多稀奇。
大学里的学生嘛,就跟韭菜似的,每年都要割掉一茬,再长出来一茬。
直到那天,我开车出去办事,大中午,看见他在马路上跟三个人近身肉搏。
我确定,我见过他那张脸,他在我餐厅里吃过饭。
那三个人手里有刀,而他是赤手空拳。眼看胳膊上已经挨了两刀,血流如注。
我一咬牙,开车撞了过去。